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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召站租屋「一樓一鳳」 婦辯僅打掃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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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召站租屋「一樓一鳳」 婦辯僅打掃判刑4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余姓婦人為「宅女奎丁」應召站在新北市汐止區租屋供人性交易,法院審理時辯稱只是出面租房、負責打掃房間,每月僅賺25000元,請求依「顯可憫恕」情狀減輕其刑,不過,余婦已經在不同法院有2次相同犯行,士林地院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余婦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起訴余婦108年間加入暱稱「JOJO」所屬之「宅女奎丁」應召站,並由余婦及另案偵辦中的林姓女子以每月8500元,向不知情的屋主租房,再由不知名的應召站成員在1092年租下隔壁房。「宅女奎丁」應召站透過「捷克論壇」社群散布色情按摩訊息,用以招攬不特定的男客在租用的房間內與女子從事性交易。

檢方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余婦。士林地院審理時,余婦採哀兵策略,向法官辯稱,她每月可賺25000元的房間整理費用,但實際上沒有拿到約定報酬,且需要扶養1個未成年兒子與8個月大的孫子,希望能從輕量刑。

不過,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認為余婦所為敗壞社會善良風俗,顯非可取,考量坦承犯行,但曾2度在基隆涉犯相同罪名案件,負責安排入住事宜、平日送餐、整理工作等,遭法院判處罪刑,應知本罪違法性,顯非一時失慮之偶發犯,無適用情堪憫恕減刑。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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