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設籍台北市40多歲的陳姓男子分別就是不喜歡遵守交通規則,4年間多次因超速、於禁止停車處停車、應繳停車費而未繳、於應繳納通行費的公路而未繳等情事遭相關機關裁罰合計達22萬餘元,陳男賴皮就是不繳,經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查得陳男銀行存款有數十萬元,他又不出面處理,於是直接執行該銀行存款抵償所欠罰鍰。
這名陳姓男子自108年11月至12月間多次因前開超速等違規事由遭相關機關裁罰合計22萬餘元。陳男經移送機關於109年移送執行後,台北分署便持續追查他的財產,但其名下始終並無存款可供扣押,直至110年2月間陳男來電表示願每月自行繳納5000元,期間他雖因疫情放無薪假而曾中斷續繳,卻仍持續繳納至111年4月,但自111年5月起即自行停止繳納,也未以書狀陳報或來電告知其目前經濟狀況及未能按期繳納的原因。
台北分署進而查得陳男的銀行存款有48萬餘元,隨即核發扣押命令並足額扣押,陳男知悉帳戶內之款項被扣押後打電話給台北分署,表示該帳戶內的錢是他配偶所有,卻怕其配偶精神狀況不佳會亂花錢,才放在他的帳戶內。
台北分署諭知陳男,前自行繳納案款中斷後未告知原因亦無法聯繫,現陳報銀行帳戶內款項不應扣押之原因也不足採,除非陳男能提出證據證明陳報之事實或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僅能就已扣押之存款續行執行,陳男隨即放棄抗辯並由台北分署收取存款後將案件全數清償。
台北分署表示,由於近年各種交通違規事件頻傳,每每危害用路人身體及財產安全,卻仍有人心存僥倖,屢次觸法,嚴重漠視法紀。台北分署在此呼籲,尚未繳納罰鍰的民眾應儘速繳納,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罰鍰,亦可向台北分署申辦分期繳納。至對於屢催不繳、惡意欠繳者,台北分署必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全力維護人民之交通安全。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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