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郭姓男子公然在臉書上販賣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的黃領帽亞馬遜鸚鵡及黃頭亞馬遜鸚哥,被保七總隊查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後起訴,郭男在台北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院判郭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以支付國庫2萬元的條件,給予緩刑2年。可上訴。
51歲的郭姓男子是於111年6月25日下午,在臉書的個人帳號上公然刊登黃領帽亞馬遜鸚鵡及黃頭亞馬遜鸚哥之照片,並發表:「貝里滋大黃頭母鳥七年公鳥六年喜歡嗎?價格優惠喔!0000000000么仔」,由於黃領帽亞馬遜鸚鵡及黃頭亞馬遜鸚哥屬於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所定之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
保七總隊進行網路巡邏,發現郭男販賣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的行為,循線查獲郭男。
郭男審理時坦承犯行,並稱這些鳥類並非他所有,他只是代朋友張貼訊息且有意從中賺取差價。法院將郭男上傳的圖片送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進行臨時物種鑑定,證明全部犯罪事實。
因郭男坦承犯行,法院認為郭男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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