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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景田更裁仍無羈押必要 1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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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景田更裁仍無羈押必要 1500萬元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捲入新科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涉及賄選的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經士院裁定交保,士檢抗告、高院發回後,士林地院今(7)日下午再度開庭審理,依舊認定蕭景田沒有羈押必要,裁定1500萬元交保,並禁止與案件案相關之共犯、里長、里長候選人接觸、交談。。

士院理由指出,蕭景田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蕭雖然否認犯行,但依照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共犯、證人的證詞,以及卷附跟扣案的相關資料,仍然足認蕭景田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嫌重大。

但因本案相關的里長及里長候選人,均已於調查局及檢察官偵查中到案作證,且有證物扣案,故認無勾串及滅證的情形。

另外,蕭姓嫌疑人雖然於搜索當日翻牆逃走,但也在數日後在地檢署報到,故雖有逃亡事實,然因其自行到案,故認無羈押之必要,准以新台幣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禁止被告與本案相關之共犯、里長、里長候選人接觸、交談。

高院發回的理由則認為,全案尚在偵查階段,涉及之共犯及證人人數不少,關於共犯分工、犯罪模式等節均欠明朗,尚待檢察官偵查釐清,是否得以具保以代羈押,原裁定沒有妥適說明。

再者,衡量蕭景田的資力及各項人脈關係,原審以800萬元准被告交保,是否足以確保全案後續偵查及審判,而堪抑制被告之逃亡或避罪動機,似亦有再予詳加研求之必要。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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