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家暴前科的男子吳金龍,疑不滿鄭姓妻子與同事交往過密,跑到妻子工作的燒烤店大鬧,並持刀砍殺妻子,燒烤店曾姓老闆的弟弟攔阻過程中遭刺一刀,臟器外露倒臥血泊,經急救後宣告不治,最高法院駁回吳金龍上訴,維持殺人罪判刑14年、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合併執行20年定讞。
吳金龍的妻子去年聲請保護令核准,禁止吳對妻子騷擾、聯絡,兩人分居但吳時常打聽妻子住所。吳男去年7月29日下午持刀到她在新莊工作的燒烤店,先大聲斥喝鄭女名字,接著衝入店內刺殺鄭女,老闆胞弟52歲曾男上前攔阻,遭吳男一刀刺中左腹部,曾男傷勢嚴重、臟器外露送醫不治。吳男接著又轉向妻子猛刺腹部與左臀、大腿等處6次。
吳金龍一審被新北地院依殺人罪及殺人未遂罪判刑20年,不過,吳男否認殺人,因此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檢視監視器畫面,顯示吳男當時站穩腳步,持彈簧刀手臂由後往前揮刺曾男左腹部,刀刃深入體內,是積極攻擊行為,不是曾男冒然上前遭誤刺,吳男有殺人之不確定犯意。吳男並自承對鄭姓妻子有諸多不滿,且連續刺殺鄭女腹部及大腿6刀,主觀上有殺人故意。
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又吳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科刑情狀亦未改變。其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吳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支持一、二審判決,駁回吳的上訴,全案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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