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當選連任的宜蘭縣羅東鎮長吳秋齡,被檢調查出利用志工歲末聯歡活動未用完的剩餘桌數宴請選民尋求支持,並在席後贈送價值980元的紅酒,宜蘭地檢署今(22)日依違反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起訴吳秋齡,羅東鎮公所的朱姓民政課長及邱姓民政課佐理員,也因餐會核銷登載不實,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羅東鎮公所民政課援例於今年3月20日在金門餐廳辦理之「111 年度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原定預估包括預備的6桌總共71桌,但是當天出席只有55桌,朱姓民政課長於是向吳秋齡報告該活動尚有剩餘桌次可使用。
吳秋齡為尋求選舉時能順利當選連任羅東鎮長,竟指示朱姓課長及邱姓佐理員、及羅東鎮公所蔡姓主任秘書,將志工團體活動剩餘的桌數,於3月30日晚間6時30分,在金門餐廳宴請不屬於志工團體,且大多數會員具有羅東鎮長選舉投票權及影響力的羅東鎮家長會長聯誼會成員及鎮內中小學校長。
檢方指出,當天出席4桌,每桌餐費4500元,其中1桌為羅東鎮公所人員,席間由被告吳秋齡率蔡姓主秘及鎮公所課室主管穿著公所服務團隊背心在場接待,餐會中喚秋齡也向與會人員拜票尋求支持連任,餐會結束時,吳並親自於餐廳門口,贈送與會者每人1瓶價值約980元的「 Shaka islands 羣島水果紅酒」。檢察官認定吳秋齡涉犯選罷法之投票行賄罪嫌,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此外,朱姓課長及邱姓佐理員明知3月20日的「111 年度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僅出席55桌,3月30日晚間宴請對象不屬於志工團體,竟為能符合該活動採購案為一次性履約之規定,及為符合出席餐會者需屬111年度志工團體身分,並方便驗收及核銷能順利如期完成,先由邱姓佐理員在其職務上所掌之「羅東鎮公所110年度綜合志工團體年終業務檢討會暨歲末聯歡活動外燴餐點驗收紀錄」公文書上,將「履約期限」及「完成履約日期」均虛偽記載「111 年3月20日」,「契約金額」265500元整,「驗收經過」登載「主驗人於本採購案活動中驗收,桌數計59桌,廠商如期依合約履行完成」,「驗收結果」點選「與契約、圖說、貨樣規定相符」,並在「記錄」及「協驗人員」2欄位簽名,再交由朱姓課長在「主驗」欄位簽名。2人涉犯刑法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一併提起公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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