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旗下全家股權被批賤賣 泰山企業控龍邦董座誹謗 - 匯流新聞網

NEWS

出售旗下全家股權被批賤賣 泰山企業控龍邦董座誹謗
出售旗下全家股權被批賤賣 泰山企業控龍邦董座誹謗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泰山企業出售旗下金雞母全家近兩成股權,賣給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家族的萬寶開發,卻遭泰山市場派大股東龍邦公司登報質疑泰山詹家「賤賣」、「掏空」,泰山企業今(16)日由董事詹浩鈞出面,赴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龍邦公司董事長劉偉龍加重誹謗等罪。

泰山企業表示,泰山的經營階層於12月2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及授權董事長在不超過43500張範圍內處分全家公司股票,是希望未來經營方向能更專注於食品本業,且有關處分股票的決策過程也曾徵詢外部律師專業意見,並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充分討論,再經董事會決議及獲多數董事同意、支持後,始進行出售程序,所以處分過程完全合法。

其次,泰山公司本業為食品產業,而非投資產業,縱出售全家公司持股也不會影響泰山公司食品本業,故泰山公司經營階層所為處分全家公司持股一事,也未違反公司法第185條規定。

泰山企業指出,泰山公司於12月5日是透過鉅額逐筆交易方式,以每股均價計187元,出售所持有全家公司股票,共計完成43300張持股交易,因係採「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之競價規則,所以泰山公司實無從得知買受對象是誰,自無與買方共謀掏空公司資產的情事。

此外,出售價格訂為每股均價187元,符合法規,自無賤賣公司資產情事。況且,出售股款總金額約80.97億元,業經泰山公司於12月7日受領無訛,利益已歸由全體股東共享,並無掏空公司利益之情。

泰山企業強調,劉偉龍身為上市公司董事長,理應深知對事實查證之重要性,亦當知媒體傳播效力宏大,其自應以負責任態度,事先查證所述內容之真實,並審慎發表言論。然而劉偉龍仍於公開場合恣意貶損泰山公司經營團隊所為合法之經營行為,已嚴重毀損泰山公司經營團隊之名譽。故而,泰山公司經營團隊希望透過這次訴諸法律途徑的提告,以維護自身名譽。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馬拉松式訊問 高虹安清晨60萬交保

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移送 昂首闊步進北檢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