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開車到萬華區用餐,過程中林男停在路邊的車輛卻遭撞,他去醫院驗傷稱頸部、腰部受傷,向萬華分局大理所提告肇事者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車輛被撞時,林男根本不在車上,警方依偽造文書及誣告罪嫌,將林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林男是在10月12日晚上7點多,開車載著家人到萬華區艋舺大道上的小吃店用餐,林將車輛停妥在路邊,正在用餐時,林的車輛突然遭撞,對方車禍後肇事逃逸。事後,林男到醫院驗傷,聲稱頸部、腰部受傷,向萬華警分局大理街派出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林男提告完成後,經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才發現車禍當時,林男根本未在車上駕駛,聽到碰撞聲響,才從店內走出來查看,謊言當場被戳破。警方找上林男,林男才坦承是因為擔心對方不賠償,才捏造受傷情節。詢後警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誣告罪移送台北地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勿因私利與私怨誣指他人涉犯刑事法,應循正當途徑進行調解與告訴,林男本是毀損罪嫌的受害人,卻一念之差成了偽造文書及誣告嫌犯,使自身反身陷囹圄。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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