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選舉倒數72小時,竟然有候選人把賄選的目標瞄準義警,台中地檢署就查獲台中市紀姓市議員候選人,透過陳姓義警分隊長「贊助」義警自強活動經費來買票,檢警專案小組搜索4人6處所,並帶回候選人、樁腳及選民數人到案釐清案情,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紀姓候選人及陳姓分隊長涉犯選罷法,諭令分別以5萬、2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紀姓候選人在8月下旬,透過某義警分隊陳姓分隊長,以贊助自強活動旅遊經費2萬元之藉口,賄賂該分隊具有投票權之選民,並於途中的遊覽車上期約請求隊員投票支持。
檢察官陳文一、黃裕峯共同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及台中市警局清水分局、第六分局、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中機站、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23日持搜索票搜索4人6處所,並帶回候選人、樁腳及選民數人到案釐清案情,並經檢察官訊後,認紀姓候選人及陳姓分隊長2人均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該選舉區內之團體,假借捐助名義之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具保5 萬元、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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