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雲林麥寮鄉蔡姓鄉長候選人的魏姓競選總部後援會長,涉嫌與林姓樁腳以現金買票,雲林地檢署通知魏、林及收賄的許姓民眾等5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魏姓會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官訊問後,認魏某已交代部分案情,經法官裁定40萬元交保,林姓樁腳則由檢察官諭令以5萬元交保。
雲檢獲報,雲林麥寮鄉蔡姓鄉長候選人的魏姓競選總部後援會長,涉嫌與林姓樁腳以現金買票,檢察官黃晉展指揮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專勤隊、嘉義縣專勤隊共同偵辦,經檢警調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14日陸續通知被告魏姓會長、林姓樁腳及涉嫌收賄的許姓女子,及其餘選民到案說明及接受檢察官訊問,樁腳及受賄選民並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計6萬2000元。
檢方發現,麥寮鄉蔡姓鄉長候選人的競選總部後援會魏姓會長,以每票2000元為支持麥寮鄉鄉長候選人的對價,交付6萬元賄款與林姓樁腳,其中1萬4000元,用以賄賂林姓樁腳及其家人共7人,另5萬6000元則請被告林姓樁腳向其親友買票,並請求投票支持麥寮鄉鄉長蔡姓候選人。
此外,魏姓會長又以每票2000元之對價,交付賄款予許姓女子,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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