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陳耀泉退休後未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的旋轉門條款,無縫接軌到與中油有業務關連的柏榮公司擔任有給職顧問,橋頭地檢署偵查後,今(2)日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陳耀泉。
這起案件是橋頭地檢署偵辦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貪污案時查獲的案外案,檢廉人員發現,2019年8月1日退休離職的陳耀泉,從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被柏榮公司聘為有給職顧問,每月領取5萬元顧問費。
檢廉查出,陳耀泉從2018年4月19日起到2019年7月31日,擔任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執行長,綜理該部業務,有核定及督導該部及所屬大林煉油廠 等辦理採購案件之請購需求、預算核定、發包進度、招標、決標及履約管理等之權限,屬公務員服務法所規範之公務員。
柏榮公司2018年10月9日標得 「大林廠五媒加熱爐施作高輻射塗料工作」採購案陳耀泉就是直接承辦採購業務人員之主管及該機關首長。
陳耀泉在2019年8月1日退休,明知柏榮公司正想透過陳耀泉的人脈,拉攏與接任執行長職務之徐漢的關係,以便推動柏榮公司的標案事宜。陳耀泉竟不顧公務員服務法的規範,在2019年8月22日引介徐漢接受柏榮公司招待。
陳耀泉更自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被柏榮公司聘為有給職顧問,每月領取5萬元顧問費,柏營公司則確實陸續得標煉製事業部的「大林廠第六媒組工場加熱爐高輻射塗料工作」、「大林廠第五媒組工場加熱爐高輻射塗料工作」、「大林廠高輻射塗料零星工作」等採購案,陳耀泉總計領取柏榮公司60萬元顧問費。
檢方認定陳耀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6條「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的規定,依法將陳起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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