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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訊超過12小時 高虹安移送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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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訊超過12小時 高虹安移送北檢

偵訊超過12小時 高虹安移送北檢 5

▲高辦行政主任黃鈴惠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立委高虹安被檢舉以人頭助理詐領立委助理費、「公積金」涉貪,歷經超過12個小時的偵訊,主動配合調查前往調查局北機站接受偵訊的高虹安終於在今(16)日凌晨0時10分被移送台北地檢署,長時間偵訊讓高的神情顯得有些憔悴,她一語不發進入北檢接受檢察官複訊。

檢調為追查高虹安公積金案,15日一早就大動作的就這件「他」字案展開搜索約談,除了立法院辦公室外,還搜索高虹安新竹戶籍地及她與雙親的台北市內湖居所,並將高及其男友李忠庭帶回偵訊,此外,還有高的助理王郁文、陳奐宇也被以被告身分約談,高辦行政主任黃鈴惠因沒有回捐公積金,也被依證人身分傳喚到案。

包括王郁文在內的被告,分別從晚間近9時陸續被移送北檢,高的男友李忠庭則在10點半左右被移送,11點10分移送證人黃鈴惠,高則是最後才被移送。

據法界人士研判,高虹安很有可能在檢察官複訊後就「請回」,因目前立法院在會期中,檢方任何偵查中的強制處分,包括交保或限制住居都要經立法院同意,所以對高應該不會有強制處分的作為。

至於同案其他被告,任何一名只要有強制處分,北檢就可以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第4點第4項「對於犯罪嫌疑人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聲請法院裁定許可羈押」規定,將「他」字案改列「偵」字案,未來辦案空間將因此擴大。

高虹安是被檢舉,男友李忠庭在永齡基金會任職期間,疑似擔任人頭詐領國會助理薪水,另外,辦公室要求幹部、助理,包括李忠庭、前任高辦幹部黃惠玟、吳達偉、現任幹部陳奐宇、高辦副主任陳昱愷及曾任高辦公關組長的「公衛文」王郁文等6人,捐出部分薪水充當「公積金」。還運用公積金代墊私人支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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