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自2021年2月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至今已一年半,台版媒體議價機制仍未果,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楚茵今日於立法院院會總質詢,痛批台版媒體議價法已經換了2個政務委員、1個部會,行政部門只會以會養會、原地踏步。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承諾,月底會算出廣告分潤收益,做一個事實性對齊。
林楚茵表示,針對台版媒體議價法,她在立法院開過1次公聽會、4次委員會質詢、2次院會質詢、多次索資及內部會議,此外,專家學者跟媒體業者都曾經發布聯合聲明、召開記者會、進行產業調查、甚至推出了民間版草案。林楚茵批評,研擬媒體議價法的主責單位已經換過2個政委、1個部長,也找學者專家、媒體業者、數位平台業者開會,仍然原定踏步,現在數位發展部接手,是否還是繼續以會養會?
唐鳳回應,現在研究的方向有兩個原則,第一,會針對新聞業,因為新聞業具公益性、對民主價值特別大;第二,本月底會算出廣告分潤收益、實際損失多少,做一個事實性對齊,現在大家討論的議價法是選項之一。
唐鳳補充,數位發展部的數位產業署主管數位平台,但是不會變成新聞媒體或出版業的主管機關,所以未來數發部的工作是做各部會的媒合。
林楚茵也舉出,數位發展部112年度施政計畫共19項,唯一跟媒體議價比較相關的「平台經濟發展推動與治理」,內容只有寫到網路購物環境、區塊鏈技術,顯見未將媒體議價放進重要施政項目中。唐鳳解釋,平台經濟牽涉到跨平台的共通性,現在有國際標準可以讓新聞業者轉移到良性競爭的平台上,「我們的施政目標就是讓跨境平台跟我們的資訊服務業共存共榮,新聞業具有公益價值,一定是放在重點項目處理。」
關於是否立媒體議價專法,林楚茵提到,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已於今年9月出爐,數發部、文化部、NCC是否已經看過、是否跟政府的方向一致?
文化部部長李永得表示,媒體廣告有60-80%利潤流向數位平台,政府要矯正這個問題,公權力的介入是勢必的,但是也要有法源依據,因為談判不可能是平等的。
NCC主委陳耀祥則回應,政府應該扮演建構程序跟環境的角色,因此也同意訂立專法比較好。唐鳳表示,看過民間版草案,其可行性很高,因此先從月底提出分潤收益來開始做。
林楚茵強調,現在是選舉期間,許多候選人及政黨也會在數位平台下廣告,收益可觀,媒體業者都在殷殷期盼台版媒體議價法的推出,不要再讓媒體業者只聞樓梯響,一等就是等一年半。
圖片來源: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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