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屈彥辰/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陷貪污疑雲,林姿妙今(31)日再度出面喊冤,表示「別讓政治黑手操弄純樸宜蘭,用非事實的栽贓抹黑,在特定媒體的惡意報導及操作、政客的搧動下,用盡心機撕裂分化宜蘭人,目的就是為了爭取自己最大的政治利益!」
林姿妙表示,她要再次表達嚴正抗議,並且全力捍衛清白,深信法院會還公道,雨後終究會天晴,配合司法,等待還清白那天到來。她將在準備庭的說明,公開向所有鄉親好朋友報告。
林姿妙提出9點聲明:
1.有關農用證明部分,全台、前朝都可以核定的版本,為什麼到了姿妙身上,標準就不一樣,根本就是先射箭再畫靶的迫害版本,外行的檢廉對此事指手畫腳。
2.農用證明二層決行,縣府的公務員處理民眾申請都是在合法、合情、合理的範圍內保障民眾權益。
3.這個案件最關鍵的監聽譯文,把A理事長認為是B理事長,檢察官故意張冠李戴,入我於罪,姿妙多次抗議也沒用,這種不正當訊問後取得的證詞,在整個偵查過程不斷發生。
4.競選總部爭議部分,姿妙不是競選總部的所有權人,也不是拆除義務人,如果必須拆除,也不是我要去拆除,檢察官為什麼說我獲得免拆除的利益?
5.財產部分,起訴書不斷控訴我財產來源不明,但在當縣長前,姿妙就有負債,金流完全是借貸,根本沒有不明來源,欠債還債天經地義,絕對不貪污一分一毛。檢察官透過不當取證,故意模糊金流紀錄,誤導債權人,累積循環負債,給媒體錯誤的龐大金額,這就是不當取證、入人於罪最直接的證據。
6.起訴書裡說我有很多人頭帳戶,但為何被指人頭帳戶的所有人,都沒有被起訴,顯然與事實不符!
7.用了十幾年的一般手機,竟然被帶風向,成了王八機?檢方長期監聽這支手機,一定知道大部分是跟朋友的對話,如果姿妙有用這支手機做違法的事情,為何起訴書沒看到,所以,就知道這支手機是拿來帶風向,還有杜撰故事,醜化我的伎倆。
8.檢方從107年我第一次決定競選宜蘭縣縣長後就開始監聽,起訴書也把這些監聽的資料列為證據,既然107年、108年就已經監聽到,為何你要到111年準備要競選連任時才發動偵查,並且趕在選舉前起訴。
9.所有的人,不論是被告、犯罪嫌疑人或是證人,都經歷了長達10幾個小時的訊問,一大早就出門,過了深夜12點還無法離開地檢署的,比比皆是,偵訊人員不斷的以錯誤的背景事實、錯誤的法律見解、錯誤的社會及專業經驗,無理地指責、質疑受訊問的人,強人所難地要求受訊問者陳述十多年前的微小細節,甚至要求受訊問者要認罪。
照片來源:林姿妙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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