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警察局分析資料發現,近期有多起「假冒學會理事長」的詐騙案件。刑事局表示,詐騙集團鎖定專業學會工作人員,先以Gmail電子郵件,冒充理事長或會長,以「工作事項需要對接」等理由,要求承辦人員自行建立LINE群組,並提供QR Code,等被害人加入群組後,再以公務支出、項目資金墊付等名義要求匯款。1名臨床心理專業學會工作人員,今年8月底就在工作信箱收到假信件,被這種詐騙手法,陸續被騙了新台幣200萬元及150萬元,共計350萬元。
刑事局提醒,各機關、公司及民間團體,如收到主管或負責人,以陌生Gmail帳號寄送的工作指示,切勿僅憑郵件顯示名稱,判斷寄件人身分。務必核對完整電子郵件地址及來源,並透過原有聯絡方式向本人查證。也呼籲,詐騙集團可能利用網路公開資訊,掌握組織架構及主管姓名,「姓名對得上,不代表信箱是真的」。
刑事局舉例,1名臨床心理專業學會工作人員,8月底在工作信箱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寄件人顯示為學會理事長姓名,對方佯稱有工作事項需要對接,要求工作人員,自行建立LINE群組並提供QR Code。這名工作人員,依指示建立群組後,詐騙集團隨即在LINE內假冒理事長,以支付醫療器材費用為由要求匯款。
警方表示,這名工作人員信以為真,陸續匯出新台幣200萬元及150萬元,共計350萬元。之後發現LINE內「理事長」帳號與本人實際使用的LINE帳號畫面不同,向學會其他幹部查證後,才驚覺受騙並立即報警。警方與金融機構積極聯繫處理,其中200萬元款項成功攔阻,最終實際財損為150萬元。

刑事局表示,另1名愛滋病護理專業學會工作人員,9月初同樣收到冒充學會理事長的電子郵件。詐騙集團使用與理事長本人無關的Gmail帳號寄信,卻將郵件寄件人名稱設定為理事長姓名,要求工作人員另行建立通訊群組,之後再以「項目資金墊付」為由,提供電匯資訊並要求匯款。所幸這名工作人員察覺指示異常,未依指示匯款並前往派出所報案,成功避免財產損失。
刑事局提醒,各機關、公司及民間團體,收到主管或負責人透過電子郵件交辦工作時,應掌握「看帳號、查本人、匯款前再確認」3項原則。看帳號:姓名相同,不代表本人寄信:不要只看郵件顯示的寄件人姓名,應確認完整電子郵件地址,是否為本人平時使用的帳號;尤其收到陌生Gmail帳號來信,更應提高警覺,查明寄件帳號來源。
另外,還要查本人:突然要求另建LINE群組,先用原有管道查證。如對方要求自行建立LINE群組、提供QR Code,或改以其他通訊軟體聯繫,應使用原本已知的電話、LINE或其他既有聯絡方式向本人確認。匯款前再確認:凡透過Email或LINE臨時要求支付款項、代墊資金、購買器材或匯款至指定帳戶,即使對方自稱主管,也應依組織既有付款及覆核程序辦理,並透過電話或當面方式再次確認。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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