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謝東明/台北報導
2007年3月15日,在福爾摩沙高速公路,也就是所謂的南二高段,一場看似平常的攔檢行動,卻引發了社會矚目的襲警奪槍案。當年27歲的石國慶,不僅開槍襲擊2名國道員警,甚至為了搶車逃亡,擊斃1名蕭姓駕駛。警政署長張榮興,當時任職台南縣麻豆警分局長,當逃亡4天的石國慶透過親友,指定與他當面對話,一心只想盡快破案的他,沒穿戴防彈衣及配戴槍彈,就化身談判專家,隻身與槍擊要犯見面周旋。
署長張榮興表示,回想當年發生國道襲警奪槍案後,涉案的石國慶,逃亡4天後也就是3月19日下午,可能自知插翅難飛,突然透過任職警界的郭姓表哥和母親,主動與警方聯絡,而且指名要與自己見面對話。一心只想盡快破案的他,向當時的台南縣警局長黃富生報告後,沒穿戴防彈衣及配戴槍彈,化身談判專家,就隻身前往石嫌指定的火車站見人。
張榮興說,到了火車站和石嫌的家屬,先短暫交談後,就被引領到1輛轎車前,家屬才示意石嫌就在車上,要張榮興上車。打開車門上車,首先印入眼簾的竟是手握2把槍的石國慶,當時他雙手雙槍就跨放在方向盤上。偏過頭,石嫌先打招呼還不忘撂下一句,「分局長你好,你願意來很有膽識」。然後就開車載著張榮興,在台南市區漫無目的地繞行。
張榮興說,一開始先和石嫌聊天話家常,而石嫌則一直解釋,不是要故意殺人,強調當時真的是槍枝走火。張榮興一邊安撫對方的情緒,心理一邊也在盤算如何與對方談判。這時,車子剛好行經一家火烤兩吃的燒肉店,於是主動提議,「石頭,我看你也沒什麼睡,應該蠻累的,還是我們去吃燒肉,邊吃邊聊?」2人就如同一般消費者般,停好車一起走進燒肉店點餐吃飯。
用餐過程,張榮興開口問石嫌,「我們還有一把警槍在你那裡,你可以先交給我嗎?」但石嫌卻狀似敷衍的回答「吃完飯再說」。不甘放棄的張榮興,再心生一計,接著提議用完餐後,可以一起到熟識的一家汽車旅館,洗澡休息慢慢聊。石嫌也同意了,2人隨後開車就前往了汽車旅館。
眼見石嫌態度軟化,張榮興覺得時機成熟了,而且已有一個偵查隊小隊,就在摩鐵現場等候。所以他直接勸說石嫌,「已安排了一個小隊員警等你,你不用怕,不會為難你,先把警槍還我,再帶你去一個地方做筆錄,讓事情圓滿就好,沒必要對戰」。這時,石嫌也點點頭,意味著願意投降,不再做困獸之鬥。也讓這起襲警奪槍案,盡快落幕。
張榮興回憶,其實當時他研判,如果警方有強勢作為,石嫌一定會和警察駁火,可能就有傷亡。所以2人交談時,他始終姿態很軟,也一直勸說逃亡不是辦法,加上警方已切斷他的所有外援。嫌犯自己也心裡有數,「不是被抓就是被警察亂槍打死」。
至於為何要點名他見面談判,張榮興則說,因為這個案件當時是麻豆警分局主辦,他可能認為就算要投降,乾脆直接找分局長吧!當張榮興隻身前往與槍擊要犯談判時,是否會害怕?他則說,「那個時候,我才40幾歲,根本沒想這麼多,只想著怎麼破案」。
張榮興說,筆錄時,石嫌將所有案情都交代清楚,全案也就宣告偵破。他記得石嫌被帶回分局的時候,還轉頭跟他說「分局長你很有膽識,也說到做到,很給我面子,謝謝你願意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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