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25歲黃姓男子,疑因一時興起,竟在與友人聊天時,突然當街拿出西瓜刀揮舞。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表示,昨(7)天晚間10時29分左右獲報,轄內三重區中寮街菜寮公園旁,疑有兩方人馬對峙,還有人手揮西瓜刀。員警調閱監視器鎖畫面定車號以車追人,在轄內重陽、三陽路口查獲30歲林姓男駕駛,起獲西瓜刀、瓦斯鎮暴槍及棒球棍等物,林男還涉嫌懸掛他車號牌。陸續也逮獲其餘2人,一起帶回警局釐清案情。
三重警分局表示,昨晚獲報在菜寮公園附近道路,疑有人揮舞西瓜刀,立即通報線上警力攔截圍捕;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現場1名男子將自小客車停放於路邊,下車後與另外2名友人談話,突然脫下上衣拿出疑似刀械在空中比劃揮舞,但不久就放回車上了,雙方交談後各自上車離開現場,過程中也沒有發生衝突。
警方表示,員警立即鎖定車號以車追人,昨晚11時許先在重陽、三陽路口,查獲自小客車30歲林姓駕駛,當場於車內起獲西瓜刀、瓦斯鎮暴槍及棒球棍等物,而且發現自小客車竟懸掛他車號牌,當場將林男帶返派出所釐清案情。
三重警方表示,初步了解,當時林男開車載著33歲黃姓友人,與另1名25歲黃姓友人分別駕駛2輛車,前往蘆洲區訪友,回程後3人分別停車在菜寮公園附近的道路聊天,而25歲黃男疑因一時興起,竟拿出西瓜刀比劃,但一會兒就放回車上,3人也就解散各自回家了。
警方表示,訊後林男及同車的33歲黃男,因無故攜帶危險物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1項1款規定移請裁罰。而林男駕駛汽車懸掛他車號牌,也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5款規定舉發,處以新台幣3600元到10800元的罰鍰。
至於在路上持刀比劃的25歲黃姓男子,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1項1款移請裁罰外,在道路上揮舞刀械行為,也會另外依《刑法》305條恐嚇危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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