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45歲張姓男子,日前清晨疑似喝通宵後竟還大膽開車上路,在三峽區溪東路段,意外擦撞停放路旁的汽車。三峽警分局表示,張男闖禍後還自行搖搖晃晃下車,走到附近便利超商打算買啤酒「壓驚」躲酒測。轄區橫溪派出所員警獲報後,迅速到場也在超商外找到渾身酒氣的張男。他一度否認開車肇事,但員警秀出監視器畫面,仍依準現行犯將他逮捕。
三峽警分局表示,張男住在三峽地區,當天晚間出門飲酒狂歡喝通宵,直到清晨約六時左右,才醉醺醺開車準備回家。行經三峽區溪東路段,距離住家大約五公里處,可能不勝酒力,車輛失控直接擦撞停在路旁的汽車,車子的左後車燈整個被撞破,左側前後門板金更被肇事車輛,大力撞擊下整個凹陷,刮出好幾道長長痕跡,顯見撞擊力道相當猛烈。
警方表示,由監視器畫面,看見張男肇事後,悄悄的從駕駛座走下車,頭也不回就離開現場,還邊走邊打電話,疑似在搬救兵。橫溪派出所二名員警獲報有車輛撞擊,幾分鐘內就趕到現場,但發現肇事車輛停在現場,車上卻空無一人。根據附近住戶指認,員警在200公尺外的便利超商外,發現張男渾身酒氣。但他喊冤,否認自己開車,堅稱只是坐在副駕駛座睡覺,醒來就出現在超商,因為口渴才想買啤酒,他的胡言亂語,也讓員警覺得啼笑皆非。
三峽警方表示,儘管張男否認開車,還說酒測超標,是因為自己在超商喝酒。為了讓他啞口無言,員警拿出監視器畫面,顯示出張男撞車後,從駕駛座下車,搖搖晃晃往回走,邊走還邊打電話找救兵的影像,更查出他去年七月,才因為肇事逃逸致人受傷被逮的紀錄。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三峽警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包括駕駛汽機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的管制藥品。發生交通事故後,在接受第一項測試檢定前,吸食服用含酒精之物、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等,可處新台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吊銷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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