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一名32歲張姓女子,疑因閨蜜購買一支平底鍋,懷疑賣家提高了兩百元售價,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爆發口角。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表示,當時獲報夾娃娃機店裏疑有人打群架,立即調派11名快打警力到場處理。協調過程,張女一度情緒失控又不願出示身分,被員警強行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不料,隔天張女就到派出所控告員警涉性騷。警方除依規定受理並將現場密錄器、監視器畫面,移交新北地檢署偵辦。
蘆洲警分局副分局長鄭志忠表示,有關張女針對轄區三民派出所員警,執法過程中涉及性騷擾一事,除對當事人提告的行為表示尊重,但經分局檢視相關內容及與員警了解,均無性騷擾的意圖,也絕對支持員警依法執行相關作為,鼓勵員警捍衛尊嚴與名譽,等後續調查結果,若經認定員警並無性騷擾事實,將鼓勵員警提告誣告與妨害名譽,遏止此類歪風。
蘆洲警分局表示,今年7月5日下午5時7分左右,轄區三民派出所接獲台北市110轉報,指稱轄內蘆洲區長安街段一家夾娃娃店裏,有店主透過遠端監視器發現,店內疑有多人打架,警方立即調派警力前往查處,由三民所副所長蔡長欽帶隊等11名快打警力到場。原來是買賣商品,疑因價格問題而發生爭吵糾紛。
警方表示,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張姓女子口角過程還砸毀商品洩憤。由於警員協調過程,張女不僅不願意出示身分證明,還情緒激動在現場不停咆哮。員警只能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準備將張女帶返派出所查證身分,但張女一度拒不配合不願意坐上巡邏車,現場女警配合兩名男警,才將張女強行移動上車,並由女警在後座陪同,一起返回派出所。
警方表示,當天下午約5時27分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將雙方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與雙方身分,過程也有女警戒護,調查無誤後由於雙方都不提告,約於5時40分就任由兩方人馬離去。但隔天,張女卻聲稱被員警帶上車時,警方有碰觸到她的手臂與大腿,堅持針對執勤員警提告性騷擾。
蘆洲警分局強調,檢視相關影像後,有關張女提告的過程,均因女子不願配合警方,屬員警為控制現場,避免爭執擴大的執法作為,絕無性騷擾的意圖,將支持員警執法並給予必要協助。性騷擾一事,已依規定受理,由政風單位將相關事證全數提供地檢署辦理,另行政程序上交新北市婦幼隊辦理;全案也將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審視,最大幅度保護員警執勤及民眾提告的權利。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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