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未停讓行人」罰鍰案件,43歲劉姓男子是名外送員,收到到場報告通知後,由劉母於今年7月3日代為繳清罰鍰,也才告知書記官,原來劉男是單親爸爸,為了多賺點錢,兼差外送工作,因跑單趕時間,才未禮讓行人,當天挨罰新臺幣1500元,等於做了白工。
新北分署表示,劉姓男子家住新北市板橋區,去年5月23日騎機車在臺北市麥帥一橋附近,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200元。約1個月後,又於6月25日騎機車在臺北市民生西路一帶,行經行人穿越道,因有行人穿越,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又挨裁罰1500元。二案一併於今年4月27日移送執行。
新北分署表示,今年6月間扣押劉男的郵局存款債權無著,隨即寄發通知,要求劉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劉母知道後,今年7月3月親自到新北分署,以現金代為繳清2700元罰鍰。劉母表示,兒子為單親爸爸,要扶養兩個小孩,為多賺點錢,才會因為跑單趕時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而挨罰,目前兒子的交通違規罰款多由她代為繳納。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以免遭受強制執行。為落實行政院「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針對未停讓行人的違規裁罰案件,將採優先強力執行作為,以洗刷臺灣「行人地獄」的惡名。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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