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三大隊第一隊獲報,1名54歲蕭姓男子,涉嫌在桃園地區製造、栽種毒品大麻。刑事局表示,專案小組成員密集跟監蒐證,掌握蕭嫌從事製造栽種大麻不法事證後,循線在桃園市楊梅地區,將蕭嫌查獲到案,查扣大麻植株112株、大麻煙草376.68公克、植物生長燈、水耕機、育苗箱、定時器、培養土、肥料等栽種設備1批、新臺幣2萬700元、手機3支等贓證物。經檢察官聲押後,法院已裁定蕭嫌羈押禁見。
刑事局表示,偵查第三大隊第一隊員警接獲情資,指稱蕭姓男子涉嫌在桃園地區製造、栽種第二級毒品大麻,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經密集跟監蒐證後,掌握蕭嫌不法事證,今年2月循線動手逮人。除查扣大麻植株112株、大麻煙草376.68公克等,還有植物生長燈、水耕機、育苗箱、定時器、培養土、肥料等栽種設備1批。
警方調查,蕭嫌自友人處取得大麻種子,再上網自學栽種技術,並將自宅室內布置成適合大麻生長的溫室環境,購買培養土、搭建花架,定時灌溉、施肥,並以扦插方式移植分株栽種,現場大麻枝葉生長茂密宛如一片森林,已具有相當規模。全案訊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局表示,大麻目前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第二級毒品,依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第12條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刑責極重,切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種植、製造大麻或其他毒品。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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