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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酒駕肇事妻頂替 警調電眼打臉雙雙送法院
騎車酒駕肇事妻頂替 警調電眼打臉雙雙送法院

騎車酒駕肇事妻頂替 警調電眼打臉雙雙送法院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土城派出所警員林豐廷、吳冠衡等,日前接獲轄內土城區中央路一段路口,疑有交通事故。員警到場時只看見62歲黃姓婦人及另1名39歲廖姓女騎士,但由於黃姓婦人對於肇事過程交代不清,而且說詞反反覆覆,引起員警疑心。土城警分局表示,透過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肇事的機車騎士根本是1名男子,黃姓婦人才慌張坦承,62歲張姓丈夫才是肇事者。張男不僅涉酒駕肇事,黃婦也涉犯頂替罪嫌。

土城警分局表示,日前晚間6時44分左右,員警獲報車禍事故,到轄內土城區中央路一段處理時,黃姓婦人及廖姓女騎士,在場都聲稱自已是肇事騎士,員警即依相關交通事故規定處理。但警員吳冠衡查詢事故經過時,發現黃姓婦人對於肇事過程交代不清,而且說詞反反覆覆,懷疑另有內情。

警方表示,透過調閱路口監視器佐證,從影像中比對發現,當時騎機車的騎士身形和衣著,與在場的黃姓婦人並不吻合,應該有1名男性騎士載著黃姓婦人在路口肇事,一再追問之下,婦人終於慌張坦承,張姓丈夫才是真正的騎士,婦人則涉嫌幫丈夫車禍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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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立即通知張姓男子到案,並依相關處理規定進行酒測,結果張男的酒測值為0.48mg/l,已超標。全案訊後將張男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黃姓婦人涉嫌頂替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分別移送或函送偵辦。

土城警分局示,尊重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酒後駕車。也再次呼籲民眾,拒絕酒駕並養成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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