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針對春節假日而行之有年的「春安工作」,以往在30天內基員警為了刑事績效、評比獎懲,經常發生「養案」、「養犯人」等的怪現象,一直為人所詬病。直到2017年警政革新,廢除評比制度,改成「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但今年警政署再度恢復30天的專案期間與評核項目,引發基層反彈,甚至有員警在社群媒體表示,「好好過年有這麼難嗎?」
警政署今(18)天澄清說明,由於因應當前治安情勢,以保護民眾安全為首要。202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仍延續往年計畫的「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3大主軸。鑑於近期陸續發生社會矚目的詐欺集團非法囚禁、凌虐不知情求職民眾,強迫做為人頭帳戶的人口販運案件,加上受害者多屬經濟上弱勢族群,此種犯罪變化與類型實為歷年所未見,必須即時因應破除,以安定民心。
為強力打擊詐欺、人口販運集團,規劃了「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認為應與時俱進,契合當前治安重點所需,訂定偵查與預防併重的策略,調整執行項目,在偵查面著重點於清樓打詐、協尋失蹤人口結合打詐、查緝吸毒場所結合安居緝毒;在預防面側重關心、關懷弱勢及急需協助民眾,藉由防詐宣導、協尋失蹤人口、協助弱勢家庭急難紓困或轉介社福單位等,及早發現或防範其成為詐騙案件受害者。
警政署表示,有鑑於往年詐騙集團多半於春節前二週最為猖獗,為了守護民眾及確保人民財產安全,實在有提前必要,而且今年春節連續休假10日,所以實施期程較去年的15天較長,調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30日止,共計30天。
也已要求各警察機關不得再於警政署所訂定評核項目外,自行增列項目進行績效評比,如不當增列查緝竊盜、護鈔、舉家外出服務、機動派出所等等,以避免發生執行偏誤情形,如有違經查屬實,警政署將扣該局總成績分數。
考量外勤員警於春節連續假期返鄉團聚需要,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應及早規劃所屬放假事宜,以利員警安排行程及訂購車(機)票;另各主官(管)亦不得以績效來管控員警休假,影響正常勤休。工作期間僅回報4次執行成果,不做檢討,且為避免增加負擔,春節年假10天期間均無需回報,員警也可與家人歡度年節。
各警察機關依轄區特性及地方需求,因地制宜推動春安工作,並以「正面激勵、表彰員警辛勞」為原則,鼓勵績優單位或表揚有優異表現員警,激勵全體警察為年節安全多盡心力。不得以懲處方式來盲目追求績效,並應適時滾動式修正、調整推動工作方式,以兼顧基層權益。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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