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賴姓男子,去年9月因拒絕酒測,遭裁罰新台幣18萬元,但只繳了5萬元,餘款併同其他交通違規罰鍰1萬800元,共16萬5000餘元,今年8月被移送至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賴男房子被新北分署查封竟還不知道,經任職公司通知薪資被扣押後,才急忙借錢於今年12月1日到場一次繳清罰鍰及健保費。
新北分署表示,住在新北市蘆洲區的46歲賴姓男子,去年9月6日上午7時50分騎機車,在蘆洲區三民路一帶被警察攔檢酒測,因拒測遭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其中13萬元未繳納,另外因「駕駛執照經註銷仍駕駛機車」及「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分別遭裁罰9000元及900元,又因3次未依規定繳納ETC通行費,共遭裁罰900元,還滯納健保費2萬8000餘元,今年8月間則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表示,今年8月間先發函囑託地政機關,就賴男位於蘆洲區的住家房子辦理查封登記,以保全債權,但經過3個月賴男竟均毫無反應,書記官只好續於今年11月間至現場張貼封條,並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賴男任職於某公司的薪資債權。
新北分署表示,賴男於今年12月1日親自到場向書記官表示,之前曾因酒駕被移送法辦,這次被警察攔檢後,因擔心再被移送法辦,因而拒絕酒測,原已向交通事件裁決處辦理分期繳納,但因經濟困難,只繳納5期共5萬元。被移送執行後,自己及家人都未曾查看過信箱,因此不知房子已被查封,日前經公司通知薪資被新北分署扣押,才知道事情大條了,才急忙借錢將欠款一次繳清。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及交通違規,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及交通違規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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