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59歲周姓不動產仲介業者,疑因於2012至2014年間利用人頭買賣不動產,經國稅局認定不當得利約新台幣1042萬餘元,追課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約330萬元,裁處漏稅額1倍罰鍰。2017年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但至今仍欠稅724萬餘元。今年8月周男仍不願提出合理清償計畫,還反嗆執行官,沒錢繳可以管收他。新北分署當天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也讓周男終於「如願以償」。
新北分署表示,周男從事不動產仲介業,於2012至2014年間利用人頭買賣不動產,國稅局追課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約330萬元,並裁處漏稅額1倍罰鍰,於2017年4月間移送強制執行。周男繳納部分欠稅後,遭執行銀行存款債權,共徵起1萬餘元,但連同滯納金及利息,仍欠稅724萬餘元。
行政執行官曾於2019年4月9日通知周男到場履行義務,但周男一度反嗆,沒有辦法清償,你可以把我管收。但兩個月後即主動辦理分期繳納,卻繳納了1期後,就爽約未再繳款。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周男於2015年5月未依規定自動報繳前一年度的綜合所得稅,自某建設公司銀行存款帳戶提領了現金2400萬元,卻誆稱已交給建設公司員工,但被建設公司打臉否認。
另外,新北分署也發現,周男由自己的銀行存款帳戶,或提領現金,或提出後轉帳給第三人,或簽發支票由第三人兌領,合計金額就超過了4000萬元。但他針對資金流出原因,多推稱是返還借款或已無印象,明顯可見周男有履行義務的可能,卻故意不履行。
新北分署調查,周男又曾將145萬元現金,存入前妻的銀行存款帳戶,卻辯稱是因為自己帳戶無法使用,才借用前妻戶頭,但隨後又改稱是償還以前向前妻借貸的款項,明顯就應供強制執行的財產隱匿或處分。經行政執行官再通知他於今年8月26日到場履行義務,他仍不願提出合理清償計畫,執行官當天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新北分署呼籲,應自動繳納稅捐,切勿心存僥倖,任意脫產意圖規避執行,輕忽行政執行官辦案的決心與毅力,以免遭受限制出境、出海及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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