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局表示,上月接獲民眾報案,首見假冒警政署署長名義發送的外文公文詐騙案。彰化地區1名張姓民眾,收到自稱海外快遞公司的電子郵件,內容夾帶1封偽造警政署署長署名的全英文公文。聲稱被害人所寄收的貨物中夾帶現金,已遭警政署查獲。被害人須繳交報關費英鎊3500元約逾新台幣12萬元,否則貨品將被沒收。
刑事局表示,電郵中還強調,罰款源於烏俄戰事,台灣政府因避免人民私下資助戰爭,所以對夾帶現金案開出重罰。但張姓被害人察覺有異,及時查詢警察機關而未被騙。
刑事局分析,詐騙集團隨機發送電子郵件或簡訊,假冒公務機關詐騙手法常以被害人「包裹正在等待送達、出現問題」等為由,要求民眾在期限內進行匯款,再傳送政府機關「偽造公文」取信被害人,再以須被害人配合「監管帳戶、補繳稅金或行政費用」等話術行騙得逞。
刑事局強調,檢警調等單位不會製發全英文的公文書,亦不會以電子郵件寄送公文方式請民眾繳納費用。如有必要將以通知書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或至指定機關繳交款項,建議民眾應先確認寄件者網域及連結網址是否被混淆,若有疑慮應及時撥打「110」通報警方派員處理,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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