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租屋真詐騙 交租1萬6逾1個月還不能入住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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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租屋真詐騙 交租1萬6逾1個月還不能入住
假租屋真詐騙 交租1萬6逾1個月還不能入住

假租屋真詐騙 交租1萬6逾1個月還不能入住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兩名女子,透過網路租屋網,準備承租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一處大樓公寓,沒想到看屋、簽約、交了1萬6000元租金、押金後,屋主竟失聯逾1個月,連忙報警處理。轄區大同警分局員警循線逮獲收租的兩名男子,清查發現,兩人涉嫌先租用日租套房,再誘騙其住租屋者騙取租金,作為日常花用,也懷疑兩人還涉及其他詐騙案件,已擴大偵辦中。

大同警分局表示,日前轄區延平派出所接獲兩名女子報案,今年9月底透過591租屋網,與1名楊姓屋主連繫、看屋後,決定租下信義區吳興街一處大樓公寓,隨後與房東約在北市長安西路附近,簽約交付訂金新台幣1萬6000元,但經過了近1個月,楊姓房東竟失聯,就是無法聯繫上對方,懷疑自己被詐騙了,所以向警方求助。

警方表示,員警調閱兩名女子,當時交付現金的道路監視器影像,再詢問吳興街租屋處轄區派出所同事,分析資料發現,32歲吳姓男子、36歲楊姓男子兩人涉有重嫌。日前也循線通知兩人到案說明,訊後依詐欺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兩人疑因生意需要金周轉,竟異想天開動起了騙錢的歪腦筋。兩人先承租日租套房,再將要租屋的訊息po上網,等被害人上當後,收錢就失聯。懷疑兩人還涉及類似的租屋騙局,擴大偵辦中。

大同警分局呼籲,有租屋需求的民眾,應前往瞭解實際屋況,與確認房東是否為屋主本人,就算透過品牌仲介業者,仍應檢視房屋所有權狀,是否為房東本人所有,於簽約時應確認房東所留資料是否正確,再行繳交押金,以免假房東收到款項後人間蒸發。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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