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劉宇軒/台北報導
第五屆小水力發電產業論壇經過兩天充實議程安排,最後綜合座談針對多項議題進行討論,多位與會者不約而同都希望放寬綠電認定,尤其對於部分透過管線進行的小水力發電,現階段容易陷入灰電的認定空間,無法適用躉購費率,讓民間投入意願低。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代表回應表示,目前朝向把適用範圍放寬方向思考,如果自然落差的重力來發電,相對來說就有解釋空間。
這場綜合討論由前台電董事長、前水利署長楊偉甫主持,與會代表有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黃宏莆、經濟部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經濟部標準局組長黃志文、台灣電力電源開發處處長周如卿、台灣自來水供水處處長楊人仰。
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率先提問,以自來水管線發電為例,若是過程中必須加壓,導致最後產生的小水力路發電成為非綠電,無法適用躉購費率,十分可惜,同樣狀況日本見解是應該善用所有可發電的能量,希望國內能克服這個問題。
洪正中說,之前甚至請教過行政院綠能辦公室,得到答案是要用後續的減碳作為來克服,但是民間缺乏誘因的話,會導致許多小水力可運用能量白白流失,建議可以思考躉購費率機制可以換算其中的綠電佔比,才能善用自來水系統中源源不絕的能量。
楊偉甫認為,如果最後一段管路是水流以重力流動、沒有加壓與耗能,應該屬於再利用的循環經濟,認定上是否需要從管路起點算起,建議主管機關需要再思考。陳崇憲回應,可以從認定範圍來討論,如果有明確案例進行解釋會比較好,能源局目前朝向把適用範圍放寬,如果從範圍來看,用自然落差的重力來發電,相對來說就有解釋空間。
其他與會者也陸續提出相關問題,像是重工業冷卻水循環系統、自來水進入大樓地下室蓄水池等情況,也都希望跳脫灰電認定。對此能源局表示,很多不同樣態條件下要如何定義,會研議出明確化的規範,不會出現模糊空間或誤解,幫助產業進行小水力發電的開發過程比較明確。
此外,還小水力發電業者表示進行河川引水、蓄水的過程中,目前每個案場都需要個案認定,耗費相當多時間,建議單一個案通過後,後續類似案件能快速從簡處理,才能放大民間投資意願。對此黃宏莆回應表示,還是要依循水力相關法規,但對於一定規模以下放寬處理,可以進行相關考量,最終希望以兼顧安全、申請程序簡化的方向進行,細部還會內部進行討論。
還有公民團體建議比照德國,把再生能源點位規劃串聯做成生態旅遊手冊,幫助國人更了解小水力發電,同時放寬標準讓更多小型再生能源取得綠電憑證,發掘出更多潛能。對此黃志文回應,由於再生能源憑證的最高法律位階是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因此經濟部已有決議,憑證認定就是需要符合條例規範,不過他認為以目前綠電交易來說,小水力的躉購費率價位相當低,因此歡迎符合資格的業者投入綠電自由交易市場,透過市場機制獲得更好的價格。
新聞照來源:CNEWS記者胡照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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