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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同持有藏眉角 這招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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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同持有藏眉角  這招保障權益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 / 綜合報導

夫妻或情侶之間買房,有時其中一方愛在濃情密意時,想要買房給另外一半,或因貸款成數、優惠利率等因素,沒有單獨登記一人划算,將房子會選擇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但這確實都會有潛在風險,且不動產共同持有的眉角非常多,也常衍生糾紛。

擁有房市經驗豐富的「漢哥一起尬聊房產與人生」,透過粉專解決了不少房市的疑難雜症。他指出,要避免我國的不動產是採登記主義,根據民法第758條:「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意思就是,不管買房子是誰出的錢,或付出的資金多寡,或是因為任何理由而選擇將不動產登記在某一人的名下,在法律上這個登記名義人就有權利可以處分其不動產。

所以必要的時候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預告登記」,其功能就像鎖定房屋的所有權,登記房產的人為「登記名義人」,申請預告登記的權利人稱為「請求權人」,一旦不動產被預告登記,登記名義人若想要處分或變更名下不動產,都必須要請求權人同意。這方式除了能保障自已的權利同時,還能避免對方擅自處理掉房產。

最常發生預告登記的情況,除了夫妻、情侶,還有以下幾種。例如父母幫子女買房,名字登記在子女名下,預告登記予父母;債務人的不動產設定預告登記予債權人,加強對債權人的保障;其它借名登記的情況,比如說投資客找人頭、兄弟姐妹或朋友之間等。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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