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民間反瘦肉精毒豬聯盟」、養豬業者及曾任WTO爭端主持律師黃維幸今(26)日於立院開記者會,抨擊農委會開放萊豬是犧牲台灣農畜業環境和產業,而主委陳吉仲昨是今非的錯亂立場,讓民團不滿地高喊「雙重標準,不配擔任農政首長!」
曾協助雲林毛巾業解決WTO貿易爭端的律師黃維幸表示,WTO中的SPS(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要求檢驗等措施,包括禁止進口,必須基於科學證據及風險評估,但SPS及Codex 都允許各國制定更為嚴格的標準。
依照有關食品安全的SPS協定所採的措施,必須有科學證據支持,但台灣在不違反其他規定的情形下,可以憑藉所做的科學證據及風險評估,像歐盟一樣拒絕選擇依照 Codex的決策。
經濟部長王美花曾說增列萊豬貨號會遭WTO挑戰的說法,黃維幸解釋,在WTO內食品標示的技術性規定,受到貿易有關技術性障礙協定 (TBT) 的規範。純粹就瘦肉精成分的標示而言,既然是有關產品性質及生產方式,為的是保護健康及安全,向消費者提供相關信息,這與豬肉可否進口的審查不同,沒有什麽科學評估的要求。而各國對進口產品標示,例如基因改造標示已行之有年,WTO 之下純粹為標示而起的爭端,應該是還沒見到。
民團發言人李建誠表示,萊豬開放將衝擊國產豬肉佔比,據台大經濟所博士盧其宏的研究分析,進口豬肉近年已快速替代國產豬肉,近十年佔比已從1%上升至10%,且國產豬產量是逐年下降,明顯具替代效果:「未來萊豬肉及內臟雜碎競爭價格優勢更強,勢必擴大市場影響,而台灣農畜業將面臨自由貿易打擊,陳吉仲仍執意犧牲台灣農業部門以維護美國利益?」
就法律程序而言,立法院在101年7月25日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三讀後的附帶決議明定豬肉品及内臟不得含有萊克多巴胺,而農委會亦以新聞稿及網頁明示立法院的授權限制。
有關豬肉品含萊克多巴胺安全殘留容許量值之訂定,立法院是明令禁止的,如今立法院並沒有重新授權予衛福部,而農委會於109年9月7日以行政命令公告外國豬肉含萊克多巴胺可輸入的規定,明顯有違法之虞。
蘇偉碩醫師指出農委會完全棄守為台灣的農業環境把關的職責,並列舉2017年美國的《環境毒理學和化學》期刊論文中已發現空氣懸浮微粒中驗出萊克多巴胺,而從2011年的《汙染物水文學》期刊中指出美國地下水驗出萊劑,包括《環境科學與技術快報》2017年的論文中指出甚至連野花中都發現有萊劑。
長期在屏東推廣友善環境農業的洪輝祥表示,屏東是養豬大縣,但是畜牧廢水排放與進口萊豬是兩回事,農委會本職就該提升畜牧現代化環境設施,而進口萊豬又放寬廢水排放是錯上加錯。
民團強調,開放萊豬和自由貿易後,未來中小型養豬場都將被大廠整併淘汰,國人糧食來源過度集中,農畜業勢必更加工業化和壟斷,對農村的未來是大警訊。
新聞照來源:匯流新聞網CNEWS 記者邱璽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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