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1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新增對倉儲存放危險物品的納管規定,以強化工廠、倉儲對危險物品的管理,並保護消防員職業安全。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對此特別發文表達感謝,並回顧他多次於行政院院會中具體提出建議的推動過程,最終促成修法順利通過。
屏東明揚國際大火釀成重大傷亡後,政府加速推動《工廠管理輔導法》和《消防法》的修正,以增強危險物品的源頭管理。為有效降低火災風險,蘇俊賓在行政院會上多次提案,強烈建議將危險物品倉儲納入管理。他也指出,桃園市通過火災調查數據的收集和分析,發現倉儲未被納管是災害應變的一大缺口。
蘇俊賓說,這次短短不到2年的時間裡,修法歷經2任行政院長、經濟部長及內政部長的更迭,最終在立法院通過,並為工廠與倉儲業者在不同階段的危險物品申報管理,建立了基本的法源依據。
針對倉儲與工廠間危險物品存放的複雜情形,蘇俊賓進一步說明,倉儲有時甚至涉及不同工廠間的混合儲存,若發生火災,對空氣品質及周邊環境可能造成巨大影響。他表示,後續推動完善的申報流程、比照環境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模式,將是修法落實的重點。
本次修法過程中,行政院與立法院特別聽取地方政府的意見。今年8月,行政院長卓榮泰主持協調會議,邀請多方討論桃園市的建議方案。會議中,桃園代表向與會者報告了火災統計數據、執法困難及倉儲納管的必要性,最終獲得支持推動修法。
立法院的多位委員呼應了地方政府的聲音,尤其是牛煦庭等立委透過質詢和共同提案推動法案,促使修法順利通過。蘇俊賓強調,未來中央與地方將協力推動相關配套措施,確保修法有效落實,逐步縮小災害風險,為民眾提供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照片來源:蘇俊賓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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