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斥行政院漠視口腔癌世界第一 陳時中:檳榔專法草案今年底出爐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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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斥行政院漠視口腔癌世界第一 陳時中:檳榔專法草案今年底出爐

照片來源:Quang Nguyen Vinh/Pexels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23)日表示,我國對於檳榔管理長達20年無積極作為,監院調查後於110年11月糾正行政院,但經過將近3年,政院竟仍無具體管理進展。監院質疑,政院漠視我國口腔癌發生率居世界第一的事實,長期怠於積極管理及制定專法。對此,政務委員陳時中回應監院質問,表示將立專法管理。

監察院指出,早在2003年,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就將檳榔列為第一類致癌物。我國每年約有超過1萬1000人罹患口腔癌與食道癌,導致約5425人死亡,健保醫療費用支出逐年增加至140億點。

「台灣口腔癌發生率全球第一!」監院指出,土耳其已將檳榔列為毒品,泰國也因口腔癌問題推動禁令,但我國對檳榔管理長達20年無作為,監院糾正後,行政院經3年仍無進展。對此,監院21日邀政院接受質問,由陳時中率相關官員出席說明。

監委趙永清、范巽綠及蕭自佑質問,糾正案提出近3年,仍無具體進展,110年12月28日,監院曾巡察政院,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承諾將通力合作解決檳榔問題,本案追蹤期間,未見政院有何具體改善事項,又於112年1月13日詢問時任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林承諾:「衛福部於3個月內提供研議結果及結論,若現行法律無法解決問題,就立專法。」時任衛福部長薛瑞元則表示:「回去研議在口腔健康法進行規範。」

歷經多次追蹤,政院總是表示各部會依權責管理檳榔問題,但未有具體進展。趙永清、范巽綠及蕭自佑認為,檳榔專法或口腔健康法修法進度仍處於原點,現行法律無法涵蓋檳榔販賣、包裝警語及添加物等問題。

監院表示,衛福部認定檳榔不是食品,不適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農業部也認為檳榔不是農作物,因此長期以來,無法可管,即使農業部持續辦理檳榔廢園轉作相關計畫,檳榔種植面積仍將近4萬公頃,高居國內第二大,僅次於稻米;土耳其早已規範禁止檳榔販售及嚼食,甚至將檳榔列為毒品,其他國家包括加拿大、巴基斯坦、馬紹爾群島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均禁止檳榔的進口與銷售,部分甚至有相關罰則。

陳時中率衛福部長邱泰源、農業部政務次長黃昭欽等主管人員,就監察院的質問回應:「將立專法管理,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預定於113年底至114年初送行政院!」他說明,過去因檳榔涉及環境、經濟、文化等層面,問題盤根錯節,但為保障國人健康,制定專法的時機到了,預計今年底提出草案;其他關於檳榔廢園轉作誘因強化、勞工職場環境及青少年衛教宣導、原住民族文化對策等,也將一併檢討。

監察委員進一步表示,在立法前,仍應加強檳榔危害管理措施,包括檳榔進口管制、紅白灰危害成分抽驗、強化檳榔園廢園轉作誘因、加強校園禁檳宣導、強化青少年不得購買檳榔的稽查作為等;另外,也請政院儘速提出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立法作業期程,並強化與民眾的溝通,希望各界都能正視檳榔對於國人健康的嚴重危害。

照片來源:Quang Nguyen Vinh/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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