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廉政事件頻傳,疑有接受承攬廠商財物餽贈、飲宴招待、關說請託,及工程缺失等情事,且疑有內、外控機制失靈情況。監察院今(14)日表示,經推派蔡崇義、郭文東、趙永清等3位委員進行調查,查明後並於8月9日通過全案調查報告,要求交通部督導高公局確實檢討改善。
交通部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日前遭廉政署查獲多起廉政不法案件,前分局長熊德維、前主任工程司李國楨、中區交通控制中心前副主任鄭歲城,及苗栗工務段工程員張宣泓等人辦理工程採購案件,疑接受承攬廠商財物餽贈、飲宴招待、關說請託,及工程缺失等情事;且該分局另發生大甲工務段人員盜賣公有財物遭起訴、苗栗工務段人員不實填載會計憑證遭緩起訴等節,疑有內、外控機制失靈情況。
調查委員蔡崇義、郭文東、趙永清指出,熊德維等4員疑涉貪污治罪條例,雖然彰化地檢署111年度他字第721號案偵辦結果,以「查無不法實據」行政簽結,但其多次接受承攬廠商飲宴招待及收受財物餽贈,且未落實廉政倫理規範登錄等情,則查明屬實,已足動搖民眾對公務員廉潔形象的信賴。
「尤其熊德維身為簡任高階文官,且擔任機關首長職務,動見觀瞻,卻帶頭違反廉政倫理規範,其對政府形象之傷害,更非一般文官可比。」蔡崇義、郭文東、趙永清表示,高公局未考量此點,於112年1月間核予熊員等4人記過處分後,於2月9日所核定的111年度年終考績,竟仍將他們均考列甲等,熊德維甚至受評85高分,僅較往年降調1分。
3位監委認為,如此除了難以有效發揮警惕作用外,也難令人信服高公局落實廉能政府的決心;高公局案關考績評核結果不當,應予檢討改善。
至於大甲工務段及苗栗工務段所涉不法,蔡崇義、郭文東、趙永清表示,大甲工務段盜賣公產案,顯示其庫房管理作業流程存有疏漏,但時任段長饒○○於發現缺失後,除要求盜賣人員曾○○回補財物外,另並迅速調整庫房管理流程及修正相關作業規定,處置堪稱積極。
另外,關於苗栗工務段邱○○不實核銷會計憑證案,經查邱員因新冠疫情期間,為免機關遲誤經費核銷時限,而犯本案的違法,且後來已實際合法使用,非為個人私利而犯貪瀆。
調查委員表示,以上二案衡量案情均有可憫之處,且違失人員事後均已受到刑事訴究及行政懲處在案,後續宜由高公局自行督管、輔導,以免類此情事再度發生。
蔡崇義、郭文東、趙永清最後並提出,近來多有發生檢察機關因過度擴張偵查不公開權限,而影響其他機關的調查權,法務部應通盤檢討,研提兼顧「偵查不公開」及「不妨礙刑懲並行機制」的方案,並予以明確規範,避免類此爭議一再發生,徒增機關行政勞費協調。
照片來源:Google Map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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