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選罷法》關於「提高罷免門檻」修法,將於7月4日排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提案的國民黨立法委員許宇甄今(29)日表示,罷免不應成為政治鬥爭的籌碼,也不能容忍罷免成為政治報復的工具。
「自從罷免制度門檻下修後,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敗的情況。」許宇甄表示,選舉、罷免都是重要的民主工具,選舉核心精神是公平、具積極性,而罷免的核心精神是課責、具報復性。她說,雖然罷免制度可以讓民眾有機會下架不適任的公職人員,但必須警惕罷免成為政治鬥爭的籌碼,更不能容忍罷免成為一種政治報復的工具。
許宇甄表示,民主制度需要一個健全的機制來保護,而不是任由其被濫用。她說,民主精髓在於尊重多數人意志,但當罷免門檻設定過低時,就可能導致少數人利用罷免來實現私利,進而削弱民主根基。
許宇甄說,罷免制度是定期選舉制度下的消極補救措施,民國83年10月選罷法修正前,通過罷免門檻為三分之一,後來才修正為二分之一;民國105年11月,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將罷免門檻修正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許宇甄認為,現行罷免門檻過低已造成變相鼓勵罷免,與民主精神背道而馳,影響民主制度運作的穩定性,造成各區三不五時出現罷免宣傳,甚至報復性操作,不僅影響施政運行,也使社會長期處於紛擾之中,不利國家團結。她也指出,現行低門檻的罷免制度,以及罷免連署規範不夠嚴謹,導致有心人可以拿著名冊亂抄,加上中選會的不作為,總總缺失加在一起,已為罷免制度帶來一系列不良影響。
她說,罷免門檻偏低,連署方式過於寬鬆,已讓罷免成為輸不起者的報復工具,甚至成為賺錢、換成名的政治遊戲,而不是一個嚴肅的公共事務,甚至損害民主制度信譽。
許宇甄強調,她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是在現有的機制下,修正第75條,增加一年內不得為罷免的提議與連署,讓當選的人至少有一年時間可以好好做事;同時也修正第90條,要求罷免票數要高於當初當選的票數,不能讓少數民意否決多數民意;若再補強連署弊端與缺失,可以讓罷免成為一個救濟選舉的嚴肅程序,而非輕率的行為。
許宇甄表示,下週即將審查該條文,請大家理性看待這次修法,從過往朝野各黨提案情形來看,現行罷免門檻確實偏低,連署亂象更是影響機關信譽,對民主造成不良影響,應檢討現行制度,修復被破壞的民主制度。
照片來源:許宇甄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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