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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福興股權交易案 中福過半股東拒出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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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中福國際公司過半股東團結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中福國際公司過半股東團結會今(15)日向媒體表示,因黃立中擔任中福國際董事長期間,涉嫌損害股東權益,中福過半股東為抗議福興股權交易案,拒絕出席股東常會,後續依法採取因應措施。

股東團結會說明,黃立中擔任董事長期間,自行移轉子公司福興投資公司51%股份給黃立中控制的中福整合行銷公司,使黃因此可控制福興所持有中福股票的表決權及選舉權,圖利自身且造成股東原本的投票利益遭到稀釋。自新經營團隊接手清查後,發現福興股權交易案涉及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罪嫌,嚴重損害股東權益,因此已經提出告訴及民事訴訟,並聲請假處分禁止黃立中處分福興股權獲准。

「福興持有中福股票的投票權淪為黃立中私人利益,除了導致原本屬於庫藏股的股票投票效力有疑義,同時也導致其他股東原本所持有的股權投票利益被稀釋。」股東團結會表示,扣減庫藏股後,本來可能10%就可以當選一席董事,卻變成要12%或15%才能當選董事一席,造成實質上投票的不公平,因此每次開股東會都有股東提案要禁止黃立中拿福興來投票。為回應股東要求,中福國際遂提出聲請定暫處分,請求商業法庭禁止黃立中實控的福興行使中福股票的表決權及選舉權。

股東團結會表示,但中福國際6月12日收到法院裁定,法院肯定「聲請人之主張並非無據,應認其已釋明提起本案訴訟勝訴可能性」,遺憾的是權衡後還是准許黃立中控制福興可行使中福1成股份的表決權暨選舉權。過半股東認為損害投票公平及公司與全體股東利益,也助長黃立中等人的脫法行為,因此拒絕出席6月15日股東常會,致中福股東常會流會。

此外,過半股東指出,黃立中竟然將實質破產的杰亨公司提名為董事候選人,而且還指派律師要來參與董事會,後續必定恐衍生董事資格爭議,今日股東常會一旦選舉反而造成中福公司權益受損。

股東團結會表示,尤其今天股東常會現場出現一個插曲,近期遭法院以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判處9年徒刑的股市名人「勞動基金前勞金局組長游迺文」,赫然與黃立中陣營一同出現在中福股東常會現場,現場並突湧現諸多不明人士受託進入會場,在在令過半股東感到不安與疑懼。

股東團結會強調,基於上述緣由,過半股東為求公平,不得不捨棄今天股東常會的報到,希望後續法院能儘速釐清爭議後再行表決及選舉。本屆中福董事任期至113年8月,過半股東經詢問股務代理專家意見,必要時得由過半股東依公司法173-1召集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

股東團結會指出,對於過半股東未出席今日股東常會,中福表示了解股東訴求並表示尊重。對於過半股東的請求,中福公司也會委請律師提出抗告,希望有效釐清福興行使中福股份表決權暨選舉權的爭議。

另外,股東團結會表示,關於股東關心的財報簽證,中福一貫保障股東權益,也會設法處理黃立中以不提福興合規財報的杯葛方式。因中福現有經營團隊確實獲得超過五成股權的支持,也會再與股東溝通,後續依法妥善處理,請主管機關暨全體股東寬心。

照片來源:中福國際公司過半股東團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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