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卡違憲3-3】指民進黨曾支持國會調查聽證權  羅智強:跨黨派共識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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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卡違憲3-3】指民進黨曾支持國會調查聽證權  羅智強:跨黨派共識

照片來源:羅智強提供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上任後一連串宣示,包括未來要成立「國會特偵組」,完備聽證調查權,及不得藐視國會等入法,達到監督制衡目標,引起各界熱議;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民進黨過去也曾經提案支持相關主張,顯示國會改革是跨黨派共識,並建議未來修法要審慎,要件必須非常明確,以減少政治爭議。

如何修法或立法制定藐視國會罪,以及建立國會調查聽證權?羅智強表示,目前討論主要聚焦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章的修法,不過如果要更細緻討論,確實會觸及修憲,因為涉及到立法權跟監察權衝突競合等問題。他也說,會討論到「國家機密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等法律,這部分則涉及立法權與行政權的衝突競合。

「現有制度,政府資訊公不公開,除法有特別規定外,也屬於行政特權,由行政首長來決定要不要公開。」羅智強說,如何在人民期待的基礎之上,建立一套合理制度,既能揭弊監督,從而發揮立法權的本質,也能讓行政權更有效能,這才是建立國會調查聽證權的初衷。

「關於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聽證權,民進黨過去也曾經提案支持。」羅智強說,這顯示國會改革其實是有跨黨派共識,未來修法也會參考借鏡不同黨派的立場、主張,完善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他坦言,尤其牽涉到刑責更要審慎,要件必須非常明確,減少政治爭議,才能真正落實強化立法監督,進而增加行政效能。

針對國會增加調查聽證權,恐會連動修憲議題,羅智強表示,修憲是巨大工程,如果要推動修憲,勢必重新檢視中華民國整體的憲政機制,最重要的是如何定位行政、立法關係,包括跨黨派都在談的內閣制,或是修正當前的半總統制。他說,從民主制度的角度來看,如果政府體制要轉變,包括選舉制度、中央與地方關係,都要一併考量,修憲不是僅將5權分立改3權分立而已。

此外,前台南縣長、律師蘇煥智認為,建立國會調查聽證權,並沒有侵害監察院的監察權,也不需要釋憲,或等合憲後再立法。他指出,憲法63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國會履行這些憲定職務、監督政府、避免弊端貪腐等重要事項,需要採取調查和聽證等手段,因而賦予國會相關權力。

照片來源:翻攝自楊時睿 Atlas Yang臉書

「縱使憲法未明定,也得以法律層級予以補充、賦予國會調查聽證權,以及立法藐視國會罪。」蘇煥智認為,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的「修憲說」,只是拒絕改革的託詞,而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及民進黨是否支持國會調查聽證權制度的建立,會是改革或反改革的重要指標。

照片來源:羅智強提供、翻攝自楊時睿 Atlas Yang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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