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有關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一般道路內側禁行機車、兩段式轉彎及考照制度改革」一案,有近6千人附議通過連署門檻,交通部表示,經函詢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考量路口道路幾何及車流特性的差異性,仍應給予地方政府道路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以期在維護道路整體安全的同時、也能符合道路使用需求。另針對考照制度,公路局持續檢討精進機車駕駛人考領駕駛執照前、中、後的管理制度。
交通部說明,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定,「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所以機車行駛的車道,首應依標誌或標線的規定行駛,在無標誌或標線者,方依通則性規定行駛,而有關機車是否兩段式左轉,是為機車行駛車道安全配套。
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以標誌標線管理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直接左轉。交通部亦於112年5月4日檢送「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予各縣市政府,供各地方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檢討車道使用之規劃,如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例如大於每小時170輛),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之左轉方式,以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的一致性。
另有關民眾建議考照制度改革事項,交通部回應表示,公路局已自108年推動機車駕駛訓練計畫,補助及鼓勵民眾透過完整駕駛訓練後再申請考驗取得駕照,同時並提升駕訓教學品質,增加場內模擬教案訓練包含煞車、變換車道、路上遇障礙物反應等實際道路駕駛所需應變,經統計至111年經機車駕訓可降低違規風險(56%)及肇事風險(35%),顯見駕駛訓練確有成效。於112年度再擴大辦理,逐年擴大駕訓量能及補助參訓比例;另於112年於4月11日開始試辦道路安駕訓練,由駕訓班教練帶領學員實際上路,練習包含變換車道、正確左轉彎與右轉彎、路口停讓行人等科目。公路局113年將持續推動辦理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計畫及道路訓練等措施,並將針對法規新制、重要觀念適時檢討調整考驗內容,持續檢討精進機車駕駛人訓考制度。
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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