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行政院為激勵特教教師持續投入特教工作,於前(10)日已核定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修正後包括資源班、巡迴班導師、特殊組長、特教學校主任等特殊教育教師,均可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1800元,不用再打折。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日質疑,既然「特教加給」是以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的特定工作者發給,為何政府還要沿用「過時」的函釋,資優班特教加給仍有三種「1800元、600元、0元」,導致資優班教學現場產生同工不同酬怪異現象。
全教產說明,106年修訂的舊要點是以教師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占專任特殊教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如今修正後,包括資源班、巡迴班導師、特殊組長、特教學校主任等特殊教育教師的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就不再依比例打折,但全教產發現資優班教師的特教加給有3種情形,分別是1800元、600元、0元,仍未改變。
談到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沿用過時函釋以核發特教加給,即教育部95年9月19日台人(三)字第0950137425號函釋所敘:「如非該員額編制內的教師,自無從支領特殊教育津貼。」全教產說明,也就是說教育部95年函釋規定,學校教師若非屬資優班的編制,是沒有特殊教育津貼。104年行政院公布「教師待遇條例」後,特殊教育津貼已消失,特教加給已取得法源,但教育部既要偷懶、又要省錢,竟直接沿用過時規定。且忽略了106年通過的原「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第三條所定義「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者」支給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5條規定,「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國民中學每班置教師3人」,全教產認為,原來只是看得到吃不到的魔幻數字,主管機關極有創意地創造出0.67班等數字,為了可以省錢、有什麼不可以?
全教產指出,由於目前領有資優合格教師證教師很少,多數師範院校特教系也都是身障類,而各縣市資優班隨時會減班或停招,到時候資優班老師馬上會被超額至「遙遠」的學校,因此現有各國中資優班都是情商普通班教師去資優班授課,但造成這些老師雖是「普通班編制內老師」,卻不是「資優班編制內的老師」,但的確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也是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工作者,但其特教加給是0元。以新北市某國中數理資優班為例,於數理資優班合計教學節數達20節正式教師,其特教加給仍為0元,反而於數理資優班直接教學節數16節代理教師的特教加給還有600元。
全教產表示,「教師待遇條例」中有關其他類職務加給也無要求編制內的限制,95年函釋文(特教津貼)也許具當時時空背景,但104年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與106「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均已無編制內的限制;既然「特教加給」是以教師實際擔任與特殊教育有關特定工作者發給,為何政府還要沿用「過時」的函釋,導致資優班教學現場產生同工不同酬怪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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