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時力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針對各界提起自辦市地重劃諸多爭議案件中,台南市政府未確實依法行政的爭議事件尤多。例如,陳椒華曾與台南市的佃西重劃案、草湖重劃案等反對不當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就自辦重劃相關爭議問題儘速修訂法令,以避免自辦市地重劃成為政府養肥重劃禿鷹的害民政策,若仍不願修訂,應該儘速廢除自辦市地重劃。
陳椒華揭露台南市政府透過行政處分,配合高雄客運鍾嘉村為主的三地重劃財團全盤掌控台南市安北重劃案,讓台南市安北自辦重劃區籌備會得以透過不同理由繼續存在而免遭被依法廢止。也就是台南市政府先透過行政處分讓台南市安北自辦重劃區籌備會,以附附款核准成立台南市安北自辦重劃區重劃會,後因重劃會無法履行附款的條件,雖然台南市政府表面上依法廢止台南市安北自辦重劃區重劃會成立的核准處分,卻又同時將已不存在的台南市安北自辦重劃區籌備會回復為成立狀態,得以在一定期限內繼續召開台南市安北重劃案的重劃會成立大會。
陳椒華又表示,台南市安北自辦重劃區籌備會早經台南市政府於100年11月24日核准成立,迄延長至112年12月13日止,籌備期間長達12年餘,宛若長壽籌備會,真讓人無法理解,究竟行政權不斷協助重劃財團的目的為何?難道是官商勾結。內政部為因應大法官釋字第739號解釋意旨,已修正獎勵自辦市地重劃辦法(106年7月27日修正實施)明訂:本辦法中華民 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前核准成立籌備會,未於本辦法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申請核准成立重劃會者,應依規定最多申請延期2次計4個月,否則應依法廢止。而台南市安北自辦重劃區籌備會早應依法廢止,台南市政府卻不依法行政。
陳椒華語重心長表示,由於重劃法令不完善、不周延,讓政府與重劃財團遊走法令灰色地帶,不斷侵害弱勢地主土地財產及合法居住權,達到重劃財團獲得最大重劃利益的目標。 因此,陳椒華要求政府應立即展開修改重劃法令的工作。
教授徐世榮表示,所謂的自辦市地重劃,其實是政府及重劃會合謀,一起來掠奪人民的土地。第一、政府圈地。政府透過都市計畫將該地區劃設為「整體開發區」,並指定應以市地重劃來開發。根據《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簡稱自辦市地重劃辦法)》第22條第3項規定,「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之地區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者,應以都市計畫指定整體開發地區為重劃範圍。」而第3條第2項也硬性規定,「前項重劃會,係以自辦市地重劃區內全體土地所有權人為會員。」即政府透過強制性的法規,幫重劃會圈地,讓該整體開發區內的土地所有權人被迫一定要參加,無路可逃。第二、重劃會掠地。重劃會只要能夠掌握1/2的多數,就可以透過多數決來掠奪另外未達1/2的相對少數。
照片來源: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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