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國防部未落實滾動檢討契約容量及功因效率管理,108至110年度3年電費年年上升,不符合行政院節約能源政策要求的情況,監察院今(21)日表示,促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機關檢討改進。
趙永清、林文程、葉宜津3位監察委員指出,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有關國軍節約用電未落實執行節約能源管制作業一案,經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決議推派監他們3位委員共同調查。今年8月17日外交及國防、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3位委員提案,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機關檢討改進。
3位監委表示,行政院為落實節約用電相關管考規範,歷年均分組列管進行節約用電評比,國防部近3年節電績優指標的評核結果,都是倒數3名內,雖未列為執行不佳單位,但國防部實支電費自108年度新台幣27億餘元、109年度29億餘元,上升至110年度30億餘元,呈現年年上升趨勢,不減反增。
趙永清、林文程、葉宜津調查指出,國防部列管節電評比的18個機關,計有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等5個機關,長達4年未主動積極尋求經濟部協助有關節能輔導或參與研討會、培訓等機會,以減少用電成長;而經濟部開辦的節能培訓班,又因僧多粥少,對於急待加強講習或輔導節電教育訓練的公部門,未優先保留參訓資格,欲藉由技術分享及說明,來達成經驗傳承及擴散節能目的的結果尚有改進空間,國防部、經濟部宜檢討改進。
趙永清、林文程、葉宜津調查發現,國防部先是節電管制會議未能發揮積極管控功能,又未落實定期檢核契約容量的合理性,也未定期盤點功率因數低於80%的原因,並按月檢視相關電費單上功率因數及現場電力設備使用情形,都造成電費增加的原因。經監院調查後,雖重新檢視並加強管理,然而國防部宜持續督促所屬機關,定期追蹤與評估各項節電措施的管控作為,滾動式檢討用電需求變化,以珍惜電力資源,並同時節省公帑。
3位監委趙永清、林文程、葉宜津表示,107年至110年6月間,國防部所屬辦理用電設備工程採購案時,因承辦人員對電業法相關法規職能不足,未藉由經濟部能源局「合格電器承裝檢驗維護業資料查詢系統」查詢合格電器承裝業者,以研訂、審查、督導選任廠商資格,對涉有違規經營電器承裝業務情事的業者,遲未送請地方政府查處,確有不周,該部雖已檢討並強化改善相關措施,然而為防止類案發生,除了慎選合格廠商並持續追蹤地方政府查處違規業者情形之外,宜儘速同意自主建置智慧電表含能源管理系統,以精準掌握用電器具使用情形,秉持「當用則用,當省則省」原則,讓能源使用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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