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子壩」6死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告發辦活動負責人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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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子壩」6死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告發辦活動負責人
「梳子壩」6死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告發辦活動負責人

「梳子壩」6死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告發辦活動負責人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3位監察委員今(18)日表示,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6人落水溺斃事故,舉辦戶外教育活動的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於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涉重大違失,但新北市政府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因此糾正新北市府,另外也依法告發該公司負責人涂淑芳涉犯過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法等罪嫌。

新北市府開放虎豹潭「梳子壩」提供居民、遊客通行,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0項及新北市政府水域安全維護工作分工表,新北市府負有場域管理責任。該處於110年10月16日有28名親子參加「天大地方」透過網路招攬舉辦的健行及生態導覽戶外休閒活動,其中2大4小橫越虎豹潭「梳子壩」時,突遭遇暴雨水量瞬間暴漲、水流湍急,因該公司無人在前導引,又未獲悉不要通過虎豹潭「梳子壩」的指示,遭沖落北勢溪致6人都因溺水死亡。

3位監委認為,該公司於「戶外教育的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有嚴重瑕疵與重大違失,但事故現場無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的救生設備,新北市府事前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已於今年2月14日通過葉大華、蔡崇義及范巽綠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查案監委表示,虎豹潭溺斃事件凸顯未成年兒少參加業者透過網路揪團招攬從事具風險性戶外休閒活動,相關活動權責機關、所應遵循法規及督導機制均付之闕如,為避免憾事重演,行政院應督導觀光局召集有關機關根據戶外活動的風險屬性予以分級管理,而於現行法制不足之際,可研訂全國適用的戶外活動定型化契約,就「資訊揭露」、「導入專業人員與配備」及「保險」等三大面向加強規範,並加以宣導、推廣,以促請業者自律,強化戶外活動安全;另外,教育部也應盡速研議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修正事宜,防範憾事重演。

調查報告指出,虎豹潭溺斃事件也引發未滿15歲學童所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無涵蓋法定限額內喪葬費用保險金、活動業者並未投保責任保險,也未為參團家長投保等爭議。金管會保險局應加強宣導、推廣親子戶外活動前預先規劃相關保險保障需求,並促請活動業者投保責任保險。

3位監委表示,為維司法公義,本案涂淑芳及辦活動公司雖都不是監院糾彈對象,但經查發現其涉犯過失致死、業務侵占及違反稅法等犯罪嫌疑,所以依法義務告發。

新聞照來源:CNEWS資料照、監察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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