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只著重用槍時機 民團:缺警械訓練 警力超負荷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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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只著重用槍時機 民團:缺警械訓練 警力超負荷
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只著重用槍時機 民團:缺警械訓練 警力超負荷

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只著重用槍時機 民團:缺警械訓練 警力超負荷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今(2)日召開「殉職調查提升警安、組建工會基層參與」記者會呼籲,應盡速開放警消人員組織工會,改革警察職業安全環境,《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不能只著重用槍時機,缺警械使用教育訓練。

記者會訴求三點,第一點是請內政部召開殉職調查會議,以持續改革警察職業安全環境;第二點是盡速開放警消人員組織工會,基層警察透過制度內管道爭取權益;第三點是警察權益要真改革,呼籲行政院應採納基層團體《警械條例》修法草案。

台南市8月22日發生2名警察遭持刀歹徒攻擊殉職案件,震驚台灣社會,內政部長徐國勇、行政院長蘇貞昌更於受訪時發表「大膽用槍」、「我們要做警察的後盾」等意見,總統蔡英文則表示將進行《警械使用條例》修法。

警工會呼籲,警察安全與權益改革要立基於真相調查上,該會除於8月23日發函要求內政部盡速召開殉職調查會議,以作為警察權益改革、訓練政策調整的基礎,也要呼籲,近年來的警械條例的修法都只著重於用槍時機,卻缺乏對於警械使用的政策、教育訓練、裝備規劃的指導與監督功能,無法起到通盤的改善。

警工會多年來都有提到,警力超負荷是其中一個最大的職場安全問題。我國警察的勤業務運作,因為缺乏人力負荷的觀念,所以很容易造成規劃的工作量產生超過負荷的狀況,而這時就會出現有爭議的勤務派遣方式;而同時,這種警力過負荷的狀況,其實也會影響常訓的效果。警工會認為,我國公務員管理體系,在根本上不承認公務員勞動權的存在,是造成這些問題的主因之一。

警工會說明,有關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從兩個面向來討論,首先是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對於執法人員使用武器,在1990提出《執法人員使用強制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則》,國家提供的警械,除了槍械等致命性武器,也應包含低或無致命性器械,並應案提供防護裝備及相關訓練;再來是以美國的政策為例,在美國司法部有建立所謂武力連續體的整體性原則,在不同的情狀、強度建立連續性的系統觀念,並且以此建立訓練模式;在美國聯邦調查局,則有建立《執法人員遇害與受遇襲資料集》,並對於警察人員遇害問題進行統整性的研究,並且藉此檢討訓練或相關制度。

相對而言,我國的警械使用條例因為只在規範「警察人員使用槍械」,卻缺乏整體性的指導原則,例如國家應該提供什麼樣的裝備、對於使用強制力的訓練政策的方針是什麼、事件調查的機制是什麼,以及後續的檢討改革如何進行,都沒有明確的規範,而如果警械使用條例本身就沒有建立完整的功能,那不管怎麼修法可能效益都不大。

警工會說,政府應該承認警消人員勞動權的存在,而讓警消人員組織工會,為不論個人或整體的勞動權發聲,則是改善警察人員工作的另一個基本。上述所提到的不論是訓練、裝備、服勤等等,都根本上的指向了勞動問題,而即使是在個案的調查,也要就個案勞動狀況進行檢視。以上面向都說明了在不論勞動條件,到職場安全的問題中,警消工會是不可或缺的。

警工會強調,作為基層警察團體,自2016年成立後即持續爭取開放警消人員組工會,如今再度發生殉職案件,因此要呼籲政府別再延宕相關法案,盡速於立法院新會期通過《工會法》修法,開放警消人員組織工會,才能對現行政策、實務問題提出意見。警工會將提出基層團體版《警械條例》修法草案,並呼籲行政院應採納基層警察人員意見,以落實警察工作條件的真正改革。

最後警工會呼籲,每一次員警用槍問題,都會興起一次有關警察權益改善的浪潮。但是據這幾年的觀察,警工會認為歷次的制度調整,都缺乏整體性的改革,而希望這一次的修法,能夠真正的進行整體的檢討,從不論是基本的人力增補與工作量降低,到制度性的警械使用條例的功能的完整化,以及讓警消人員組織工會,這樣警察人員的權益保障,才能真正的更進一步。

新聞照來源:警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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