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監察史上受理陳情73年第1案、獄政史上創舉」,監察院今(25)日指出,監院上月(109年12月)起創設視訊陳情,緊接著本月27日,將受理監察史上第1件監所受刑人視訊陳情案件。不過院方也指出,監察院將與法務部繼續協商研訂受刑人視訊陳情案件的受理基準。
監察院長陳菊今天親自主持記者會,宣布這項創舉。她強調,將使行動自由、通信自由被剝奪的受刑人得以經由視訊方式,向監察委員當面陳情;這是37年制定《監察法》,明定監察院受理人民陳情案件,73年以來的第1案,也是我國獄政史上的創舉。
她指出, 監所受刑人的人權,向來是人權保障中最為薄弱且敏感的一環,但在各項國際公約,都明白指出受刑人人格尊嚴應予以尊重,應受到人道待遇,不應因其自由被剝奪,而減損其受合理對待的權利,「這是普世適用的基本原則」。
會有受刑人視訊陳情的想法,來自於上月監院開辦遠距視訊陳情,相關新聞引起受刑人注意。一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的新竹監獄受刑人,1月初寫信向監院陳情,指自己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受不公平待遇,未能與證人對質、未能交互詰問等,致判決不公,並向監院具體要求,希望能視訊向監委陳情。
監院對此事至表重視,除將此案轉交司法院,由最高檢察署檢察長審閱後提起非常上訴,全案已由最高法院審理中。而監院也刻正與法務部、矯正署等單位協調,將於27日所預定的新竹遠距視訊陳情中,由獄所安排這位受刑人向監委視訊陳情。
由於監察院每年約受理1.5萬多件陳情案件,業務單位擔心此類案件大門一開,將會有如雪片般飛來的受刑人視訊陳情案,因此監院也積極與法務部繼續協商,研訂受刑人視訊陳情案件的受理基準,以踐履保障受刑人人權,兼顧獄政管理,以及處理案件能量,隨時進行滾動式檢討。
監院指出,目前初步原則可能會以「死刑、無期徒刑」等重罪受刑人案件,且審判過程中有明顯程序違法問題者為優先,以利保障受刑人司法公平公正。另外為避免成為司法三級三審外「第四審」,也會與司法院協商,以避免侵犯「司法獨立」審判核心。
照片來源:何豪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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