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胡照鑫/台北報導
近日,由開南大學法律學院暨法律系主辦的「心靈成長課程與心理諮商的界限探討學術座談會」成功舉行,探討了心靈成長課程和心理治療之間的法律和社會議題。座談會特別邀請了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專注探討非專業技術人員在心理諮商領域的執業問題。
座談中,胡博硯提到了一系列有爭議的案例,如知名藝人與文化工作者因開設心靈輔導課程以及網紅販售諮商日記引起的爭議。他指出,這樣的爭議不僅僅是關於心靈課程是否合法、是否違反心理師法,更牽涉到非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的核心問題。
胡博硯率先指出,我國法律並未對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進行明確的定義,對於他們的執業要求也缺乏具體規定。他特別強調,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在執業資格的取得上,不僅僅需要通過考試,還需完成一定的培訓和實習。就心理師法中,對於心理師的資格要求則包括碩士以上學位和一年以上實習成績及格。相對於其他專業職業,心理師的執業要求更為嚴格,除了通過考試,還需要完成相應的臨床實務訓練,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談到心理師的執業內容時,胡博硯提到心理師法第13與第14條對心理師的業務範疇進行的明確規範,包括諮商、治療、心理衡鑑等。其中心理衡鑑是運用科學方法進行評估,與占星術等占卜方式區別明顯。然而,心靈成長與治療的定義仍然是爭議的焦點。心靈成長課程為一種自我探索、自我成長的方式,提供其人生改變的思考與環境,但課程的進行常常與一般的聊天或輔導難以區分。他指出,對於心靈成長與心理諮商的爭議也發生在是否可以找朋友聊天,因為心理諮商需具備心理專業知識,而朋友的聊天、心靈成長課程則不在適用法律規範內。
另外,座談會亦提到了心靈成長課程中的宗教色彩問題。胡博硯表示,近年來,許多心靈課程中包含宗教元素,而宗教的法律定義在我國並不明確。這種新興宗教、類宗教的課程可能與心理諮商存在重疊,需要小心處理以避免憲法權利的侵害。
心理師作為一個近期才授予資格的專門職業,其執業內容受到法律的嚴格規範。然而,對於心靈課程等新興領域的爭議,專家學者們紛紛在座談會上呼籲政府需要採取措施避免消費者爭議的產生,並制定合理且適用的契約規範進行保障。此外,也需透過法規的修改,進一步明確非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的界線,以維護公共利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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