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編輯部/綜合報導
談到「爐碴」,國人最關心的無疑是台南學甲的案件。為此,《CNEWS匯流新聞網》編輯部也進一步追蹤此案,於是也發現這個案件在處理過程中有許多屬於「沒有法源依據」的爭議。
以此案目前被廣為注目、爭議最大的學甲興業段61、240等地號的爐碴級配粒料事件為例,廠商立德鑫在民國106年向經濟部提出使用爐碴的申報及鋪設,而經濟部的回覆在109年11月30日。內容提及,諮詢一民間機構「社團法人中華鋪面工程學會」的專家學者,回文中雖表示該學會「認為合理的使用設計厚度為30公分到45公分」,但卻未修正相關辦法,因此台南市政府並無法源依據可以認定其為非法使用,更沒有可以開罰或裁量的法源,也只能進行道德勸說要求該廠商全面清除。
此外,環保局亦曾經被批評容許該爭議公司是空殼運作,但實際上從民國100年起到民國104年9月廢除該公司執照期間,環保局曾經前往稽查共計約60餘次,也就是平均不到一個月就會去稽查一次,該工廠皆有員工、機械也正常運作,這樣的狀況更是沒有辦法認定該公司是「空殼」。
另據經濟部資料顯示,全台目前使用爐碴鋪設,以高雄市佔最多、其次是台中市,第三名才是台南,而涉及爐碴非法棄置或違反使用規定場址有在清理的縣市目前僅有台南。
經本刊編輯部調查,在台灣,台北港的魚礁、101大樓、台灣高鐵、85大樓、圓山子分洪道等等工程,都使用了爐碴產製之再利用產品。也為了避免爐碴被不當使用,2016年起,國內12家煉鋼廠組成團體,開始專門處理廢爐碴,透過高溫、高壓安定處理,再作為舖面工程的底層原料使用。另外,政府也對於業者進行隨機抽驗和追蹤改善,避免惡性循環。
透過上述,相信讀者們也可以清楚明白,爐碴這個東西的本質從來沒變過,因此一切的紛爭究竟是爐碴有毒為人民喉舌?還是法規不完備需要改進?亦或是只是被拿出來做政治炒作的題目?恐怕這也只有當事人心裡才清楚了。
照片來源:pixa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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