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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論壇】黃靖麟/誰敢大膽翻轉政府的舊思維? –對陳美伶主委呼籲的反思
【名家論壇】黃靖麟/誰敢大膽翻轉政府的舊思維? –對陳美伶主委呼籲的反思

黃靖麟/國立宜蘭大學兼任副教授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於12月17日在「行政院第10次公共治理協調會報」表示,管考績校方式必須改變現有的「填報表與堆砌書面文字」的舊思維,應該要導入簡化、創新、成果導向的績效管理思維。在此前,法學博士的陳主委接受媒體專訪表示,她對新創圈呼籲「我很大膽的說一句話,法律沒有禁止的,就表示是可以的。」

官僚文化與法律限制,文官並無大膽的空間
流線傳媒總主筆張育寧評析認為這一句話,其實是對整個政府公務體系機器喊話。因為文官在我國法律體系架構下,具有相當大的法律詮釋權,只是在「圖利罪」的壓力下,公務員寧可限縮詮釋以保護自己的飯碗。事實上,就算沒有圖利罪,從文官進用的考試途徑來看,沒有謹小慎微、注重細節、仔細檢查、按表讀書,如何能夠在萬中取一的考試中,脫穎而出呢?考上之後的基礎訓練,更是在方方面面上都要符合「機關標準」,若是屬於大膽標新立異者,恐無法通過實務訓練嗎?就算通過訓練後,《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公務員應恪守誓言,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依據法律與命令執行職務,實在根本沒有大膽的空間啊。第2條與第3條指明文官服從的義務,第4條要求文官保密與言論的限制,第5條更是要求「謹慎勤勉」。若覺得違反,從申誡到2次大過免職,都有可能。如此,毫無膽大的空間啊!因此,傳說中的「官大學問大」就是依據《公務服務法》第2條與第3條之規定而來…。

執政黨都要「呼籲文官」有所為,凸顯現狀缺憾
《公務員服務法》制定於民國28年,當時正處於對日抗戰,其立法精神符合時代背景,以服從命令完成任務,達到政府統治之目標。這也無怪乎,每當政府效能表現不佳時,官僚就成為眾所撻伐之標地。弔詭的是,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都需呼籲事務官要有所為有擔當之類…。這就凸顯了文官制度的缺陷,若不調整修正,國家競爭力至多就是如此了。鑑此,筆者提出建議,若要文官大膽創就要勇於解制官僚與多元用人等。

建議一:解制官僚,以文官評鑑制度取代考績制度
文官終身都在服從命令,政府的官僚文化依法服從與謹小慎微,法律與體制皆禁止他們大膽創新,以及幹沒有法律規定就是可以的事。因此,本文建議要更改保守的官僚文化,除了修正法律外,更要以「文官評鑑制度取代考績制度」。考績是由長官打的,評鑑是由利害關係單位與公民社會所組成的,既然績效不是長官說了算,而是綜合評比,在此制度下容易激發創意,人也就容易大膽起來了。而主管主要的工作,就從指揮移轉成橫向與上下協調,如此一來整個文官體制就會活化,政府效能或有不同程度的提升。

建議二:多元用人,通過《聘任人員人事條例》
古諺「學而優則仕」,因為高端研究人力是國家進步的最重要元素,諷刺的是現行考試制度下,高端人才根本無法為政府所用。因此,考試院曾於101年3月27日將《聘任人員人事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其目的在於進用學術界具備教授資格的教育人員,讓研究成果得以在政府內部執行。很可惜一直未獲得審查,倘若通過,或可為政府注入高端研究人力的新血輪,政府已經悶了多年,何不一試呢?而這些學界來的文官,因其「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學術訓練下,自然比考試考上的文官,大膽許多,也比較敢做法律沒有規定的事情。

結論:要翻轉政府舊思維,先將文官從官僚中解放出來
2020總統選後,美中台關係日趨緊張,民眾對內政治理也多所期待,要突破瓶頸提升政府效能,就要大膽的翻轉政府舊有思維,去幹法律所沒有規定的事情,或許本文兩項建議能有點幫助。透過評鑑制度與多元用人,將文官從官僚體制解放出來,新政府才能翻轉政府舊思維大有作為。

照片來源: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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