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 / 綜合報導
今年6月底,歐盟執委會對Google開出史上最巨額的24.2億歐元(約27億美元)罰款,理由是Google濫用其在搜尋引擎市場的地位,優先推廣自家購物比較服務Google Shopping,妨礙他者公平競爭,近日,Google對此提出上訴。
歐盟執委會自2010年起針對此事展開調查,發現Google濫用其在搜尋引擎市場的主導地位(在歐洲市佔率高達9成),自2008年起長期且系統性地扭曲搜尋結果排名,優先推廣自家購物比較服務Google Shopping,妨礙其他競爭者如亞馬遜(Amazon)、eBay等業者與之競爭。
歐盟執委會當時要求Google限期90天內停止此類非法行為,並在60天內告知歐盟相關計畫,若期限內Google沒有行動,其母公司Alphabet將面臨每日全球平均營收5%的罰金,根據其最近的一份財報,這筆金額約是1400萬美元。
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發言人已向法新社證實,Google已遞交了上訴請求,Google也坦承此事,但拒絕進一步評論。
事實上,Google也已經乖乖提交歐盟所要求的相關計畫,歐盟競爭委員會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形容其提案「指向了非常正確的方向」,不過因為尚未生效,因此還不能下定論。
此外,Google目前還面臨歐盟另外兩項正在進行的反壟斷調查,一個是針對其廣告平台AdSense服務,另一個則是與Android手機製造商的協議,在每項調查中,歐盟有權對Google開出其年收入(約90億美元)10%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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