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台北報導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昨(8)針對中市府訴請確認與台開間「臺中市政府委託辦理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及管理計畫契約書」之法律關係,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存在一案,說明中市府起訴「無確認利益」,裁定駁回台中市府的訴訟。台開則表示,台中市府雖敗訴,但仍希望重啟與中市府間友善對話,打破僵局。
台開董事長邱于芸表示,台開自60年代起,歷經胡志強、林佳龍等台中市長任期,向來與中市府合作關係緊密、共創佳績。除工業區及住宅區興建,台開與中市政府合作開發的臺中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二期、臺中工業區等案,引進廠商包括大立光及上銀科技等國際知名大廠,為臺中每年創造4100餘億元年產值,提供7萬餘個工作機會,開發總面積達821公頃,台開多年來為臺中的默默付出,有目共睹。
就臺中神岡豐洲科技園區二期開發案,台開於2012年6月18日與中市府簽訂「委託辦理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及管理計畫契約書」,期間台開均持續努力於契約的執行,但後續中市府卻要求台開撥付中市府因自行道路規畫所生的國土使用保證金,甚至補償標準自治條例未經臺中市議會審議通過前,即要求台開先行撥付地價補償費、土地改良物補償費、遷移費與拆遷獎勵金等費用。台開雖與中市府繆力同心於豐洲二期開發案,但對於中市府的要求,實難認同。
台開指出,中市府卻在要求台開撥付費用不成下,逕自片面以台開違反契約為理由,向台開終止契約,隨即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此案已於6月8日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中市府的起訴因不具有確認利益,顯然不備起訴之要件,故而裁定駁回中市府之訴。
台開董事長邱于芸強調,中市府雖然敗訴,但不希望豐洲二期開發案,未來仍繼續陷入全面性僵局,台開身為豐洲二期唯一合法的開發廠商,希望能與中市府重啟對話,讓停頓已久的豐洲二期開發案,能取得前進的契機。
照片來源:台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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