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21)日召開委員會決議,以附加保留廢止權方式,核准新永安及大揚有線電視轉讓營業暨許可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變更案。
新永安及大揚一案,因上層股東「得濬、堉豐公司」股權讓與「凱月公司」,所生經營權移轉之轉讓營業申請今日核准通過,並許可新永安及大揚公司申請變更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並同意備查公司章程變更。
至於台數科集團購買東森電視公司股權案,NCC表示將另行處理,並將秉持保護消費者權益,維持市場競爭秩序之立場,對此垂直整合併購案,審慎處理。
NCC於上月17日召開聽證會,釐清關於「得濬、堉豐公司」間接投資「新永安、大揚」公司所產生的爭議,討論案內是否涉及有廣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考量如何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兼顧保障公共利益與消費者權益。
日前,NCC判斷此案已設席系統業者經營權移轉,並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之轉讓營業規定,進行補正審理,進行實質審查。
匯流新聞網:〈涉經營權轉移,新永安、大揚案NCC採實質審查〉
NCC說明,新永安、大揚公司為國內第一及第三完成100%數位化的系統經營者,未來亦將加強數位化內容及服務,對於未來營運規劃,欲進一步全光纖化改造,推出智慧家庭導入家戶端,讓用戶可透過多元平台獲取資訊。其經營權移轉之後,即使與母公司相關連之系統經營者加計,總訂戶數也並未超過全國訂戶數1/3,對有線電視市場影響尚不大,該二公司轉讓營業符合規定,NCC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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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表示,為維護國家安全,亦一併審酌是否有中國資金參與本案投資,為慎重起見,以附加保留廢止權方式,要求該二公司上層股東「得濬、堉豐公司」、「凱月公司」其資金來源不得設有中國資金。
NCC最後表示,將確實督促該二公司依其申請書所載於三年內將增加光節點,使平均每一光投落點服務訂戶數降至110戶以下,積極建置FTTH光纖到家服務;另外,由於凱月公司間接投資之「中投有線電視公司」前曾因未經NCC許可,擅自變更頻道位置案受裁處,此次也NCC特別請該二公司於營運計畫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時,為避免頻道變更產生爭議,影響消費者收視權益,及市場競爭秩序,給予事前應與頻道供應事業協商取得共識之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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