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混充台灣茶賣大陸未遂 南投地檢署處分葉姓茶商緩起訴 - 匯流新聞網

NEWS

越南茶混充台灣茶賣大陸未遂 南投地檢署處分葉姓茶商緩起訴
越南茶混充台灣茶賣大陸未遂 南投地檢署處分葉姓茶商緩起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南投的葉姓茶商將越南茶葉與台灣四季春茶葉混充烘焙後,企圖分裝賣到大陸,不過,因大陸茶商沒有回應,葉姓商人的混充茶因此「滯銷」被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查獲,由於葉姓茶商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南投地檢署今(14)日以繳交國庫5萬元的條件,給予緩起訴處分。

葉姓茶商是在去年9月間,以每台斤310元、120元的價格,向不知情的代理越南茶葉茶商購買32台斤四季春茶葉、20台斤越南茶葉,再自行以四季春茶葉18台斤混合越南茶葉12台斤,3:2的比例烘焙。

然後再把這些烘焙好的混充茶葉其中15台斤,委託購入越南茶葉的茶商,在不知情下再加入四季春茶葉15台斤加工後,以外包裝記載有「高山茶」的包裝袋貼上內容為「品名:翠玉青茶、產地:台灣」的白色標籤洗產地,包裝成30包,託運寄送往大陸地區的茶商,想以每包400元新台幣價格販賣,不過,大陸茶商遲遲沒有回應。

去年10月間,葉姓茶商再以相同手法將其餘15台斤混充茶葉,再委由越南茶葉茶商加入四季春茶葉15台斤加工後,以同一包裝成30包,暫置放在越南茶商的公司。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在年11月9日到越南茶商的公司抽驗,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葉改良場鑑別為「境外茶」成分,於是透過台灣高檢署建立的「加強打擊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協調聯繫平台」函轉南投地檢署偵辦。

葉姓茶商到案後坦承犯行,對於送往大陸的販售價格堅稱是400元新台幣一包,檢方認為茶葉加工與運輸成本都不止400元,葉某則辯稱是要在大陸「打開市場」,由於檢方無法從大陸取證,且葉某的混充茶均未賣出,所以依刑法販賣虛偽標記原產國商品、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在考量葉某坦承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下,以繳交國庫5萬元的條件,給予緩起訴處分。

照片來源:南投地檢署提供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新黨提告周玉蔻 吳成典強調慈濟是台灣品牌不容誣衊

藍波刀砍死債主 花蓮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求無期徒刑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